对海丰县梅陇镇大代表换届选举出现违规违法控告书
被告单位:广东省海丰县梅陇镇2011年9月23日第十四、第十五届县、镇二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出现违规违法。梅陇镇镇委、镇政府主要领导不尽责,详细内容如下: 广东省海丰县梅陇镇2011年9月23日,县、镇二级人大代表选举工作中严重存在违规的现象,如梅陇村委的人选没有通过全民海选产生候选人,即由梅陇村委会全体腐败村官确定二级人大代表人选,在村民小组的干部会议口头通过,再由镇批准并贴通告草草了事。其二,在9月23日选举中,选票由镇印出候选人名单,这样在表面现象中似乎民主,但实质上并不民主,候选人没有通过海选推荐,也没通过民意测定调查。同时采用流动票箱由村民小组2-3人并从中监督选民填票等……。但他们这样的做法是否符合我国的选举和有关的法规。本人认为他们是严重侵犯了选民的知情权和自主权(没有按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梅陇镇镇委、镇政府的主要领导都知情,有意包庇。使本村委会的腐败村官曾少奇能当选第十四届海丰县人大代表,曾少奇这种违规、违法当选海丰县人大代表是无效的。 以上反映的问题事实,请求上级尽快派员认真负责,依法追究,以免影响党中央的光辉形象,害国害民。 控告人:梅陇村委会海丰县人大代表竞选人:简祥彬 电话:13719562995 2011年10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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