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08-01 近日,市食品药监局结合新一轮医疗器械经营门店换证工作、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加强对角膜接触镜(隐形眼镜)及护理液经营企业的监管,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截至目前,已有12家眼镜店换发《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6家企业递交换证申请。
此次综合检查,重点督查企业岗位人员是否在岗;是否索取供货企业相关资质证照及产品注册证;是否有购进验收、销售验配记录,内容是否齐全,以及相关仪器设备使用情况等。经检查,大多数企业在人员配备上基本能够保证两个及以上的验配人员;产品购进验收和销售验配记录基本齐全。但有个别企业存在质量负责人不在岗,验收、验配等相关记录不全,在给顾客配隐形眼睛时裂隙灯、角膜曲率仪等仪器使用率不高等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食品药监局已责令相关企业限期整改。(记者 钟必远)
文章来源:汕尾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