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
查看: 44071|回复: 0

[陆丰] 陆丰国土局林锦胖涉“坟爷”诈骗案被纪委立案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4-25 14:21: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因涉嫌帮助“坟爷”林耀昌在通缉期间伙同林汉招利用长城公司使用被征收土地诈骗贷款,陆丰市自然资源局原副局长范某某、地籍室原主任林锦胖及数名相关工作人员已被纪委监委正式立案调查。知情人士披露的消息,林锦胖等人此次被立案调查,主要与厦深铁路被征收的4800平方土地被长城公司抵押,并成功诈骗贷款780万元有关。



上图:陆丰农信社报告

继陆丰农商行董事长徐思宏被免职后,陆丰市国土局林锦胖等人因涉“坟爷”案被查,可能成为一个土地腐败“窝案”。

举报人林键国呼吁广东纪委监委、汕尾市、陆丰市市纪委监委深挖保护伞。

另据汕尾市检察院答复,该院对与“坟爷”案有关的广东佳明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下称佳明评估公司)涉嫌提供、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失实罪、陆丰市农信社原董事长刘某某等人、同案犯袁某红等人已提起立案监督。

实名举报人认为,林锦胖等人还有涉嫌违规帮助“坟爷”林耀昌变更7.62万平方土地用途,而“坟爷”继而进行虚假评估,诈骗贷款4700万元。

“坟爷”3天之内将“闲置土地”变更为居住用地,诈骗贷款4700万。

2008年9月26日,“坟爷”林耀昌控制的陆丰市卡绿达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每平方米57.19元,总价435.78万元的价格,向广东福来喜食品有限公司购买位于陆丰市东海镇上海路东侧的76200平方米涉案土地。



获得该土地后,“坟爷”林耀昌闲置两年内没有开发利用,为充分利用土地诈骗巨额贷款,“坟爷”林耀昌最先从土地的性质入手,于2011年8月18日向陆丰市国土局申请将闲置多年“综合土地”“变通”成“居住用地”。

而时任陆丰市国土局窗口、地籍部门负责人的林锦胖,三天之内就帮“坟爷”林耀昌办妥批准变更手续。

2011年8月22日,陆丰市国土局将上述土地使用证书(陆府国用[2011]第0112358号、第0112357号、第0112356号、第0112359号)的“综合用地”用途,变更为“居住用地”。

正涉嫌是林锦胖等人的操作,“坟爷”林耀昌伙同“佳明评估公司”等虚假评估低价,57天内将低价连番4倍,继而诈骗贷款4700万元。

就在在变更土地用途之前的一天,即2011年8月21日,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产地产评估价格有限公司出具土地评估价格上述四块土地共76200平米土地,评估地面价格每平方米252.5元,总地价为1924万余元。而变更“居住用地”用途之后,评估地面价格每平方米330元,四块土地共76200平米土地总地价变成2514.6万。
令人震惊的是,在变更土地性质的过程中,“坟爷”林耀昌每平方仅补交土地价31元,就将闲置用地成功变更为居住用地。但这仍然远远无法满足“坟爷”林耀昌诈骗贷款的胃口的。

佳明评估公司涉嫌违法评估“地价57天连番4倍”,被检察院提起立案监督。

于是,不足57天即2011年10月24日,“坟爷”林耀昌又委托“广东佳明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咨询公司”,将前述四幅土地在使用性质没有任何变化、市场波动不明显的情况下,将7.62万平方土地总价值为2514.6万元,在57天内评估暴涨为1.056亿元,低价凭空连番4倍。

最终,以该土地作为抵押物,成功诈骗贷款4700万元。


上图:2011年10月24日佳明公司将7.62平方土地总价值2514.6万元在57天内评估为1.056亿元的报告表。

另外,据相关人士透露,实际上“坟爷”林耀昌提供抵押的土地在登记前,已经不足76200平方,其中有近2000平方土地已经因修路被使用。

事实上,2014年至2015年期间,陆丰市人民政府、陆丰市住建局根据法律规定,对该涉案4宗违规及其他企业的闲置土地,经人民政府依法处理已完成统一规划,统一调整土地用途,以闲置土地回收价格295元每平方,76200平方,总价值2250万元,已经由郑某强等多家企业建设为“陆丰产业园”正式使用。事实上,“坟爷”上述7.62万平方土地被政府依法处理后,最终“只有旧证无有土地”。


上图:陆丰市政府批复陆府函【2015】127号

林锦胖等人是否涉嫌受贿为“坟爷”违规转地进而诈骗贷款。

举报人林键国表示,林锦胖等人作为国家公职人员,涉嫌违背事实与法律协助“坟爷”林耀昌转变土地性质,不排除存在行贿受贿的情形,希望纪检监察部门也能一一查明。

另一方面,对于佳明评估公司故意与“坟爷”林耀昌团伙相互勾结,故意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协助其诈骗巨额贷款,相信公安机关会作出公正的认定。对于汕尾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为查明案件真相,在十年后再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佳明公司涉案评估报告进行重评一事,举报人表示,当前,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正如火如荼进行。相信汕尾市经侦支队办案人能够秉公执法,尽快依法立案侦查、抓捕“坟爷”林耀昌一伙的漏罪漏犯。也建议接受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务必依法公正进行评估,切莫重蹈广东佳明公司有关负责人被判刑以及广东建诚评估公司可能面临被立案追责的覆辙。

来源:三湘时讯

楼主热帖
[城事报料] 海丰县教育局公布1名定向培养教师
[热点资讯] 广东多地体彩开展“购彩有节制”主题活动
[城事报料] 海丰县教育局中秋、国庆“双节”假期致学生和
[城事报料] 汕尾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郑俊雄严重违纪
[城事报料] 吴某、刘某、钟某被判刑
[城事报料] 这些粤N车辆被曝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市民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