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上午,县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余加瑞主持会议,副主任黄丕朕、彭金迎、陈旋飞、郑向荣、叶步活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会议主要对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及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2020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评议。会议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及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2020年度履职报告,并进行了民主测评。 会议认为,2020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及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大部分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贯彻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坚持依法行政,扎实履行职责,取得较好工作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个别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紧迫感不强,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存在不尽人意的地方;个别部门机关作风不实;个别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抓班子带队伍存在不足等。 会议认为,对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及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监督评议,是县人大常委会履行监督职责的要求,是支持和监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的要求,同时也是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的要求。 会议还就人事任免进行了表决,决定:接受叶子美因工作变动辞去陆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 记者:胡晋
来源:陆河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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