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
楼主: 市民1

[城区] 汕尾市城区强占市政道路违章建筑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行政不作为

   关闭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7-22 14:14:15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城路的违章建筑肯定有社会势力和保护线在撑腰!
发表于 2012-7-22 16:59:44 | 显示全部楼层
点击进入微信
汕尾市规划局的局长全死了这样的道路也可以建房子,那以后我们汕尾市的市民看到那里有空地就在那里建房!
发表于 2012-7-22 16:59:57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浪官方微博
汕尾市规划局的局长全死了这样的道路也可以建房子,那以后我们汕尾市的市民看到那里有空地就在那里建房!
发表于 2012-7-22 17:03:49 | 显示全部楼层
规划局的局长去下台咯,在市政道路也可以建房!以后规划局局长说的话就等于他在放屁,请大家市民千万别信!
发表于 2012-7-22 17:05:35 | 显示全部楼层
汕尾市设规划局来干嘛?来丢我们市民的脸?规划规划规个屁的划!
发表于 2012-7-22 18:19:1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不是旧房改造?为什么会就只空下这快地让他去违建?难道建设局几十年来都是傻B当官?特别是从那张高楼上往下拍的照片更加明显的突出了旧房改造的位置,可这贴主怎么能从那座高楼上拍照片呢?是不是那层楼是贴主的?求解释。。。
发表于 2012-7-23 15:45:07 | 显示全部楼层
做守法公民,违者依法办!
发表于 2012-7-23 20:32:03 | 显示全部楼层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政府有关部门就像缩头乌龟,怎么袖手旁观,不出来主持公道,没油水,捞不到好处的麻烦事就躲开?!!
发表于 2012-7-24 09: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违建,该不该拆除?相关部门有何说法,广大网民拭目以待。。。
发表于 2012-7-24 09:28: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两个焦点问题:一是该建筑是否有国土证和规划许可证?若无,不用解释,就是违章建筑,这是铁的事实;二是违章建筑建公然挑战权威,建在市政道路上,该不该拆?如果要拆,那些所谓的职能部门干什么去了,难道一个两个都瞎了眼??如果不用拆,那大家都可以凭60年代、70年代的草契在汕尾大道建房屋了??
发表于 2012-7-24 21:24:20 | 显示全部楼层
此贴顶起来,大家都来说说看法
发表于 2012-7-24 22: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些地方和领导干部片面理解“稳定压倒一切”,认为平安就是“不出事”。对群体性事件应对失当,要么乱扣帽子、加剧冲突,要么丧失原则,一味妥协。这种逻辑下的维稳,不是权利维稳,而是权力维稳,不是动态维稳,而是静态维稳,不是和谐维稳,而是强制维稳。
——中共广东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朱明国日前在全省政法系统领导干部大会上说
创建平安广东,要牢固树立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意识。着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服务民生、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加强基层建设、筑牢创建平安广东基础防线。创建平安广东必须注意防止和克服四个认识误区。
要防止和克服“平安就是不出事”的认识误区。一些地方和领导干部片面理解“稳定压倒一切”,认为平安就是“不出事”。对一些苗头性问题视而不见,能捂刚捂、能压则压;对“定时炸弹”式的历史遗留问题和矛盾采取“击鼓传花”的做法,明知不妥,但愿不在我任上出事就“OK”;对群体性事件应对失当,要么乱扣帽子、加剧冲突,要么丧失原则、一味妥协,等等。这种逻辑下的维稳,忽视了对公众权利的保障,回避了对群众所急所昐的充分协商,不是权利维稳,而是权力维稳,不是动态维稳,而是静态维稳,不是和谐维稳,而是强制维稳,甚而产生新的不稳定因素。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稳定问题是社会进步中的问题,只有在化解矛盾中不断达成新的稳定状态,才能推动社会向前发展。
要防止和克服“简单花钱买平安”的认识误区。一些地方和部门领导干部信奉“能压下就有两下、摆平就是水平、搞定就是稳定、妥协就是和谐”、“花钱买平安”的治理方式。“信访不信法”由此蔓延,“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闲不解决”预期得以强化,简单的小矛盾往往演变成大事件。这种维稳行为方式,尽管也能秦一时之效,但治标不治本,而且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动摇了党的执政基础。
要防止和克服“创建平安只是政法机关的事”的认识误区。有的地方和领导干部把创建平安、维护稳定只当作是政法机关的事,事不关已;有的政法机关单打独斗,疲于奔命;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公共安全、社会管理与服务的渠道不宽等等。我们必须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要求,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
要防止和克服“创建平安大跃进”的不良倾向。创建平安广东要避免急功近利,防止将创建平安广东简单化、片面化,画饼充饥忽悠群众,将创建平安广东沦为平安“政绩工程”等。必须从办得到、能办好的事情做起,不乱风、不攀比、不提超越阶段的目标,一步一个脚印,努力创建一个基础更牢、水平更高、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平安广东。
以上所阐述的是对地方政府在施政中存在的问题的尖锐批评。那么我们广大市民再来看一看,汕尾市职能部门对新城路的疯狂的违章建筑的暧昧态度,行政不作为,就一目了然了。
20120530083.jpg
20120530100.jpg
20120707532.jpg
发表于 2012-7-25 11:47:08 | 显示全部楼层
该建筑如属违建,那应立即停水、停电,限期拆除,更不能提供工商、税务、卫生、消防证书,进行不法经营。如此情形,只能说政府部敌不过小混混。
发表于 2012-7-25 13:13:4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 发表于 2012-7-21 16:51
家乡的地已被占用,请大家支持我们香港同包。还我公道!

在香港,就是曾荫权、唐英年等人物,有那么一点违建,都必须拆掉
发表于 2012-7-26 10:07:20 | 显示全部楼层
吵什么,就是一堵墙也要建起来
发表于 2012-7-26 10:16:08 | 显示全部楼层
违建?敢就来拆
发表于 2012-7-26 17:27:42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能说政府部门都敌不过小混混!!!!!!!!!!!!!!!!!!!
发表于 2012-7-26 20:50:53 | 显示全部楼层
违建方....按耐不住露出原型...顶71楼的那句啊!!!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市民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