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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市民1

[城区] 汕尾市城区强占市政道路违章建筑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行政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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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4 23: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从新城路违章建筑,看黑恶势力的猖狂程度,丧尽天良,无法无天到极点。看职能部门的施政能力,是何等的无作为,但也不拆除有利益链的存在,才导致该拆除的违章建筑至今没有拆除。在这里不禁要问一句,生活在汕尾谁来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
发表于 2012-8-15 12:19:5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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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5 13:12:1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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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了吗??
发表于 2012-8-15 22:53:52 | 显示全部楼层
违章建筑就必须坚决拆除,这才合法、合理、顺民意。这才能造就一个阳光和谐的社会,这也是任何一个阳光的政府和执政党在她的领导下所愿意看到的社会和谐,民众安居乐业的局面。作为市民也期昐着有一个安宁的生活环境。
发表于 2012-8-16 08: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2-8-16 15:58:35 | 显示全部楼层
违章建筑就应该拆除,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政府应该采取有效措施,依法施政。
发表于 2012-8-16 17:08:2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应该是城管的责任吧~~
发表于 2012-8-16 20:32:28 | 显示全部楼层
尼玛的!!!!!去上访。或非正常上访———吊白布。烦死,没一点水平!!!
发表于 2012-8-16 22:48:45 | 显示全部楼层
强记 发表于 2012-7-26 10:07
吵什么,就是一堵墙也要建起来

违法建筑者,还自以为是,不免太霸道了吧?
发表于 2012-8-16 22:49:17 | 显示全部楼层
强记 发表于 2012-7-26 10:16
违建?敢就来拆

从这一句话就可以看出,违法建筑者无法无天的嘴脸。难道真的就没有王法吗???我们广大市民试目以待。
发表于 2012-8-16 23:07:36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新城路的违法建筑,有关职能部门千万不能存在“能捂则捂、能压则压”,“明知不妥,但愿不在我任上出事就‘OK’”,“丧失原则,一味妥协”的思想。用拖字诀来处理这桩严重违建案件。千万不能让它成为遗留问题,给后人埋下一颗“定时炸弹”,让世人唾骂。
发表于 2012-8-17 12:27:3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2-8-17 15:5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找信访和城建上访吧,如不解决事情,至少要个明确的书面答复,再晒出来,让大家见识一下。
发表于 2012-8-17 15:54: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上访时,把跟贴中的一些内容加进去,
要有耐心。。。
发表于 2012-8-17 22:03:53 | 显示全部楼层
尼玛的!!!以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经验,干活......!!!
发表于 2012-8-18 10:37:19 | 显示全部楼层
LZ马甲巨多。
发表于 2012-8-18 10:43:52 | 显示全部楼层
知道么,上面的不管是哪一方大部分都是马甲。   去他们个人资料看下注册时间 再看看发了多少个帖子,。。
发表于 2012-8-19 00:03:5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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