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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秀我家] 黄光裕内幕交易民事诉讼案开审 两股民索赔7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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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8 04:54: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首例内幕交易民事诉讼案 两股民索赔金700万元 或为今后民事索赔树“标杆”

  国美电器原董事局主席黄光裕内幕交易案上演“未了局”。

  7月24日上午9时30分,黄案引发的民事赔偿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按业界人士的描述,“这是国内正式开庭审理的首例内幕交易民事诉讼案。”

  “庭审中,双方主要是交换了相关证据,发表了初步的质证意见,没有宣判最终结果。”昨日晚间19时左右,上述民事诉讼案的原告方律师、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张远忠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预计,北京二中院下一次还会开庭审理该案。”

  据本报得到的信息,开庭审理前,发起诉讼的股民原先有4人,但最终有两人临时撤案。而另外两位股民的索赔金额追加到了700余万元。不过,案件何时宣判目前尚不知晓。

  对于这起案件,东南大学法学院张马林律师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影响案件走势的关键还是证据,但不可否认的两点事实是:首先,黄光裕确实进行过内幕交易;其次,肯定有股民在当初的交易中受影响。同时,就长远看,该案有很强的借鉴意义,或将为今后证券市场内幕交易案的民事诉讼和索赔树立“标杆”。

  赔偿:

  700万元根据何来

  针对黄光裕的内幕交易罪,最高法今年5月底披露的细节显示,他曾于2007年4月和2007年7月至8月间,两次操纵上市公司中关村的股价,进行内幕交易。同时,黄光裕等人的账面收益最终超过了3亿元。

  黄案宣判后,黄光裕本人未能走出法律层面的争议——2011年2月,小股民李岩认为,2007年购买上市公司中关村股票时,由于受黄光裕内幕交易的影响,因此,准备将黄光裕告上法庭,索赔当初交易时的损失155元。

  据张远忠介绍,去年9月6日,该案曾开庭审理,但因辩方提出的“管辖异议”,加之临时将索赔额度大幅提高,李岩去年9月16日将案件撤诉。紧接着在9月21日,北京二中院又受理了吴某等4人诉黄光裕证券内幕交易责任纠纷案,但诉讼金额提升到了令人咋舌的700余万元。

  “这个赔偿数额不是没有依据,更不是临时随口喊出来的。”张远忠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解释,“因为,我们在寻找证据的过程中,又发现了一些新的细节,因此才将索赔金额大幅提高。”但对于“新的细节”,张远忠未作过多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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