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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01
近年来,城区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工作,严把公开环节,高标准、严要求推进党务公开,进一步形成良好的工作格局。
该区把推进党务公开作为党内民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切实抓实抓好。该区规定公开范围,明确公开内容。面向基层党组织所属全体党员,对事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按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公开的内容包括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党的组织管理情况,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其他公开事项。规范公开形式,明确公开目录。按要求区别不同层次,结合实际情况,注重公开效果。区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制定了所属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和社会组织等七类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并要求其他基层党组织的公开目录要由上一级党组织制定,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重点工作等重大事项,按规定可以向党外公开的列入党务公开目录。以会议、文件、简报、公示栏、电子显示屏、党建网站、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网等方式进行公开,并落实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开展党内事务问询和党员定期评议等活动。同时,明确了公开时限。即: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工作每季度或每半年更新一次定期公开,年度工作逐年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工作随时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重点事项适时公开。规范操作程序,明确五项机制。一是例行公开制度。列入党务公开目录的事项,按规定及时主动公开;目录中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公开事项如需变更、撤销或终止,由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的党组织批准并重新修订相关党务公开目录条款;二是申请公开制度。党员可按有关规定向基层党组织申请公开相关党内事务,对可以公开的事项,由基层党组织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对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由基层党组织在接到申请的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并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三是监督考评制度。党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适时组织党员对党务公开工作进行评议;四是特邀监督员制度。建立党务公开特邀监督员制度,监督员由本组织党员担任或聘请部分社会人士担任;五是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规定公开或弄虚作假的基层党组织领导成员或责任人,予以严肃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钟训成 周贵毓)
文章来源:汕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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