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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海丰县委办、县政府办于日前出台了《海丰县加快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意见》。
该《意见》指出,农村综合改革主要工作任务是: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建立健全乡镇下线考评机制;建立镇村财政保障机制;开展镇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完善乡镇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立民事民治管理机制;大力改善镇村宜居宜业环境;加大农民土地权益的保障力度;加快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制改革。
《意见》要求海丰县各地、各部门要服从、服务于农村综合改革大局,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支持和配合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要把农村综合改革与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并注意做好农村综合改革与其他改革政策之间的配套衔接工作;要妥善化解改革中的各种矛盾,营造良好的改革环境。 (曾国明 刘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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