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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苍天不开眼 于 2011-9-3 04:03 编辑
强烈反对汕尾市东涌镇新民管区步美村 广东省汕尾市东涌镇新民村委会(建茶、步美)两个村民小组成一个管区,步美村即是原汕尾市委副书记兼陆丰市委书记刘金生家乡!
广东省农业厅副厅长刘金生 资料图片9 S( S+ E/ y# }' t {
步美村前几年,委托刘说通了市府出资为乡里修建了一条通往新汕遮公路的步美大道,以刘其父亲的名誉所建而成。
2011年初,经广东省农业厅拨款90多万元人民币,到广东省汕尾市城区东涌镇新民管区农业补助金,新民村委员会管辖即(建茶、步美),两个村庄合并一个管理区,如这些补助金本是两个村所得各一半的,没有想到被步美村一声不响的独吞了这笔巨款;建茶村却得不到一分半角到手里,使建茶村民感到不服,心里不平衡!有怒不敢言,哑吧吃黄莲有苦说不出,这说明什么啊???这一现象摆明村官的问题,官官相谓,一个屁都不敢响;没有能力的凭什么权利做屁官啊?简直是一个跟屁虫,只知道为了自己牟利或有利益的事,顾及自己亲戚朋友去做,村里的农田低价买入有得挖就挖,有得贪就贪,毁掉农田有多少亩?有没有去计算过,农田挖掉得已经成为一片狼藉,坑坑洼洼的,池塘不像池塘,水库不像水库,对村里有何作用呢?割目相看;你们心里有去想过以后子孙后代的生活问题吗?难道良心真的被狗咬走了吗?如民众子弟得到了什么???民众子弟得到的是一种灾难,痛心,失望!
补充: (二)财政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条规定,中央和地方财政应当分别安排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服务。据农业部透露,2003-2008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项资金8.45亿元,这还不包括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每年安排的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项目资金。我省从2007年起,省财政连续三年,每年安排1000万元,择优扶持100家左右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 H6 ~" Y+ g! y
本文章转自:汕尾论坛http://www.0660.us/thread-33-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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