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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海丰老百姓”在海丰人社区网站爆料称,海丰房地产“开发商”老板利用与负责城东镇片区黎某和附城镇片区刘某的职务之便 ,进行官商勾结,谋取私利,对每栋小产权房收取所谓“报建费”,(面积较大的楼房每栋将收取6万元--8万元不等,面积较小的楼房每栋收取3万--5万不等),即允许私人开发商进行小产权房建设及销售。造成了海丰的楼房建筑监管出现了“真空”现象,特别是城东和附城两镇,无房产证、无国土证、无准建证的楼盘建设情况严重。网友“海丰老百姓”也对购买这些小产权房的业主提出了自己的担忧:“这些违法建筑严重存在着建筑安全、消防安全等隐患,对业主毫无保障”.
近年来,随着海丰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海丰农村人民向县城转移。这使得原本就不大的海丰县城出现了房地产建设高潮,并有向周边村庄扩充的趋势,房价更是水涨船高,让许多希望进城的农村人口望而却步。因此,相对低廉的小产权房则成为了许多农村人口向县城转移的一个主要方式。
虽然小产权房价格经济便宜,但是隐忧日显。2011年11月,《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政策发布,明确指出小产权房不得登记发证。2012年2月,国土部发言人表示将于2012年试点清理小产权房;3月份,国土部部长徐绍史对清理原则进行了解释,清理会严格保护农民的正当权益,但要依法依规行政。可以预见,2012年,或许将是小产权房的分水岭。因此,每个购房者在做决定之前,要对“小产权房”摸得门清:没有国家颁发的受法律保护的产权证、买卖受限、拆迁更不受保护。
但是如何保障农民的正当权益不受侵犯,小产权房又能依法依规得到处理?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解决农民住房问题:
一、从源头要严厉处理保护伞,打击违法违规建设小产权房,只有拆除保护伞才能从源头上解决违建行为。
二、政府加大对经适房的建设,解决城镇、农村人口的住房问题。
三、加大对农村的扶持建设,完善乡镇基础设施,降低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的趋势。
四、统筹规划、合理建设,依法有序的规范县城房地产开发,降低县城房地产开发成本。
海丰正处于社会经济发展的转型期,海丰的发展也正在走珠三角城市发展的道路。这是有经验可以借鉴的,不再是摸着石头过河的阶段。因此,只有政府加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观念,就一定能把我们海丰建设好、发展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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