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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4 20:2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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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重超生,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违规造假,涛声依旧,2003年至今依然任大安中心学校长。实际生育情况生七孩,分别是汪晓丹(嫁往深圳)、汪晓炀(中心专管会计)、汪嘉玲(中心小学管理人员)、汪晓燕(启恩中学毕业)、汪晓春(二职读书)、汪晓斯(汕职院毕业)、汪晓虹(大安中学读书),上报生育情况只显示三个孩子。
二、独断专横,任人唯亲。家长专制,为心所欲,唯命视听,打击报复,教师怨声载道,敢怒不敢言。为了方便贪污敛财,2011年违纪操作其表侄黄仕荣任大安中心总会计,其子汪晓炀任专管会计负责中心本部、陆军小学、安北小学、南溪小学、安慰小学、安乐小学、安东小学、博联小学、安博小学帐务工作。按上级要求主要领导亲属不能在同一单位财务部门工作,其做法大家可想而知。
三、2011年6月中心小学党总支换届选举违法操作。总支下设七个支部,共有党员不足够150人,按支部换届选举法,须80%以上党员参加总支大会选举才能生效。选举暗箱操作,剥夺党员选举权,害怕落选,总支选举大会只有汪秀钟、钱少波、黄贤祥、吴雪佳、许华新、吴德顺、林再忠、张伟贤、张庆锡、罗伟钟、黄俊旭参加选举会议,选出汪秀钟、钱少波、黄贤祥、三位总支支委,且镇委副书记叶振文、委员张新发参加选举会议,难道二位领导不明党章要求,还是收取其好处呢?请问上级领导这样的选举合法、生效吗?11人能代表150位党员同志吗?请给广大党员同志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定法。
四、因外出教师、小金库等问题2010年7月陆丰纪委宣布对汪秀钟处理结果为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2011年为三级党政换届之年,其在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期间,竟然顺利当选为大安镇党代代表、人代代表,陆丰市党代代表,汕尾市党代表、人代代表。是谁为其操作呢?这样的代表是否代表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是否代表党的先进性,是否体现党的纯洁性。是谁明知其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期间,还操作其为三级代表呢?他的保护伞是谁呢?
五、牟取暴利,顶风作案。上级三令五申不能征订盗版教辅资料,其借教育局之名,将各面上小学订购校服、教辅资料与渐江商人钱升桥勾结,购买劣质校服、盗版教辅资料牟取贿赂每学期10—20万元不等,他任中心小学校长以来牟取贿赂近300万元。对学生生活、学习造成严重影响,广大家长怨声载道。
六、处理无果,后果严重。2008年8月陆丰市纪委因大安中心小学80名外出离岗教师对校长汪秀钟进行立案,历时近二年审查,其打通各种关系,做各种假数据,欺上瞒下,自圆说法向上级汇报外出离岗教师已全部回校上班。其扬言:“我给纪委立案这二年期间破财100万元。”最后陆丰纪委对其法外开恩,于是2010年7月宣布汪秀钟处理结果为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校长照做,不了了之,而当年八万、陂洋中心小学校长因外出离岗教师问题来了个免职,请问领导审理案件过程中是否存在猫腻呢?他的保护伞是谁呢?作为汪秀钟校长本应吸取教训,好好改造,回报党委、政府给予宽容的处理,但他反而变本加厉,顶风作案,无视党纪国法,依然包庇68位教师外出离岗,视教学质量而不顾,视大安子孙后代而不顾,只顾敛财,实属罪恶深重。将外出离岗教师工资(每月约14万元,一年近170万元),2003年至今近十年约1700万元,占为己用,任意挥霍,请客送礼,红星餐厅为其请客食堂。附外出离岗教师名单:汪嘉玲、邱显棋、林应健、蓝永保、邓艳荣、王南生、邓伟潮、张作嘉、张宗坤、张伟华、李梓茂、蔡伟生、陈雪芳、蔡少君;林健雄、黄秀花、黄城钢、李惠君、黄远耀、梁素池、黄泽乙、叶映月、陈志伟、黄柏豪、黄谋庄、黄木岳、李素娟、廖素霞、黄秀恩、黄智宗、黄素金、张丽婷、杨露、张承忠、黄彩花、赖赛菊、林水庆、吴振华、廖素君、黄利家、黄赛碧、黄文流、陈晓燕、张秋慧、张花开、邬秀嫩、王小海、李振浩、黄瑞粼、黄秀玲、彭志坚、陈秀娴、蔡爱琼、薛桂莲、黄惠贞、李朝晖、邓兴、陈秋燕、黄惠娟、方壮志、孙翠冰、黄怀仲、黄立核、李瑜霖、沈小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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