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海城镇第六居委新市巷林镇明、林晓明、林佩忠为霸占土地,串通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刘火标等法官,无理撤消我合法国土产权证,侵占我合法权益。申诉之路历经4年,至今无果,申诉无门,天理何在。 我王声、王建声两兄弟于1999年向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海城镇人民政府购买土地并有购地发票和国土产权证。海城镇第六居委新市巷林镇明、林晓明、林佩忠为达到霸占土地的目的,于2009年串通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刘火标、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蔡伟恒、汕尾市中级法院立案庭副庭长陈小惠,避开海丰县政府和卖方汕尾市海丰县海城镇证府,在没有调查取证的情况下,无视党纪国法,严重违反国家法定程序,践踏国家法律,擅自撤消我王声、王建声两兄弟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从一审到二审都被他们串通一气,连海丰县人民政府出函(详见县函)要求法院行政庭重审此案也置之不理。由于海城镇政府负责向国土部门及海丰县政府批准办理给我兄弟执业使用的这两座“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属我与海城镇政府正当的买卖关系;多年来我兄弟俩多次找海城镇政府要求解决,不但不解决而且推三推四。镇长还说:林氏的钱财太多了,你王声、兄弟俩都是打工的。想要和林氏打官司,你告到哪里他林镇明等人的钱财就买到哪里。无论你官司打到哪里结果都是输的。使我兄弟俩多年来找遍多个政府部门都申冤无路! 官官相护,一拖就是四个年头。在海丰县的部分官员歪风斜气、腐败成风是众所周知。 祈求网友转发转播,揭露社会黑暗面,以期引起上级领导关注,查办刘火标等人执法犯法,维护我等底层平民的合法权益。 本人悲愤无奈之余作小诗一首
地下不懂人,天上不懂神 没处可诉因,有理难当真 官司赌金元,赌久家倾贫 没钱理当轻,心头难解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