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jshbz 于 2011-9-19 13:44 编辑
车上偶遇 jshbz
9月18日下午在惠州考完试后,乘6时30分的班车回海丰县,我在座位上遇到了一位考友,聊了许多事情,真的是一次难忘的偶遇。 这位考友年龄二十八岁左右,中等身材,戴一双眼镜,鼻梁高挺,面部皮肤微黑,精神略为疲劳,这是因为参加考试劳神的原因吧。跟他聊起来,才知道他是陕西省人,法律系本科毕业生,三年前被海丰县教育局招聘为教师,现在公平中学工作,任政治教师,原来是同行呢!同行又有同好,我们的话题自然就多了,从谈工作、生活、社会、家乡、物价到人生,总有说不完的话,特别是在谈到个人的理想时,这位考友说出了自己的想法,在公平中学工作比较轻松,每个星期上六节课,平时利用点时间来自学法律,他想通过参加全国司法考试,过关了就组织一些法律爱好者办律师事务所,为群众提供法律帮助,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对穷苦人不收他们的费用,我很赞同他的看法。 这位考友在谈话中,又流露出心里话来,他对自己以前在家乡高校读书时,没有准备参加全国司法考试,现在感到后悔,因为在他家乡参加考试,可以降低分数的,陕西省是属西北地区,国家司法部在定分数时,比其他地方降低30分,再加上在他自己家乡考的费用少,不用跑那么远去参加考试,他现在真的是后悔莫及了,这正好用“早知今日,何必当初”一词来形容呢! 这次偶遇,让我进一步理解了“该把握的机会没有把握好”会后悔、“可以争取的机会没有积极争取”会后悔、“缺乏主见知难而退”事难成功的道理。人生苦短,如果什么事情都要等自己明白了,那就迟了,只有留下遗憾就是了。 写于2011年9月19日上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