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记者谭林 周皓 见习记者石静莹 通讯员余远开 今年6、7月间,汕尾市海丰县数次发生入室连环抢劫、盗窃案,至少有5名女性遭性侵。昨日,海丰警方透露,涉嫌上述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蒋某已在8月1日被抓。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受害者年龄最小13岁
今年7月10日,海丰某村女性阿玲(化名)因父亲去世,按当地习俗打开家门正在睡觉。深夜,阿玲感觉些许异动醒来时却发现,一男性赤身裸体将其内衣从膝盖脱下,意欲实施强奸。阿玲遂挣扎反抗,两人一同摔至床下。该男子见情况不妙,仓惶逃跑,同时抢去其手机和几百元钱。案发后,刑侦大队立即前往现场开展侦查工作。经勘查,犯罪嫌疑人作案之前曾用绳索将隔壁房间拴住,防止其同屋其他人出房间搭救,为自己逃脱留下充足时间。
接到阿玲和家人的报警后,海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介入现场勘查。经串并案调查,警方获悉:6月23日,海丰县的陶河镇发生过一宗类似案件,另外,汕尾城区近期也发生多宗同类案件;就在警方展开侦查期间,7月18日,汕尾马宫镇又有一女子被入室抢劫强奸……受害者年龄最小的13岁,最大的50多岁,据警方透露,嫌犯在强奸了13岁的女童后,甚至拍下受害人的裸照。
当地警方并案侦查
汕尾市公安局刑警支队随后召开案件协调会。办案民警研判分析认为,数宗入室抢劫强奸案有共同的发案特征。
首先,作案时机均为深夜凌晨,作案地点全部选择偏僻的农村;其次,作案者样貌体征相似,系一年约30岁的平头强壮男子;最怪异的是,所有案件中该疑犯均赤身裸体,直接入室作案;最后,作案手段相似,先盗取受害人财物,再实施抢劫,作案前疑犯还用绳索将受害人家中其他房间甚至邻居的房门反绑,以防旁人发现追赶。汕尾警方决定并案侦查。
脱光衣服是“为强奸方便”
仔细排查,专案组逐渐锁定嫌疑目标。8月1日中午,海丰刑侦大队一中队民警直扑汕尾城区某毛织厂附近一出租屋,将犯罪嫌疑人蒋某(38岁,重庆籍)抓获。蒋某束手就擒的出租屋由其在汕尾打工的妻子租住,今年5月底,原本在珠海的蒋某到了汕尾探望妻子并留了下来,直至蒋某被民警铐上手铐,蒋妻仍不敢相信自己的丈夫竟是个入室抢劫强奸的罪犯。
警方从出租屋中搜获了蒋某的自行车、雨衣等作案工具,以及被盗抢的28部手机、1台笔记本电脑等赃物。据了解,蒋某将盗抢所得的赃款挥霍一空,至于被抢手机为何没有销赃。办案民警称,他们在搜查时还发现蒋某购买了几本维修手机工具书,据蒋某自己交代,他想将这些手机带回老家,“开个二手手机店。”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蒋某对6月23日、7月10日的两宗入室抢劫强奸案件事实供认不讳。同时还供称,自今年6月份以来已先后在汕尾城区红海湾、海丰县以及汕头澄海等地入室抢劫盗窃强奸作案十几宗,由于警方至今仅接到五宗报案,警方目前正在进一步核实。蒋某在作案时喜欢赤身裸体的行为让人觉得怪异,据蒋某交代,他脱光衣服是“为了强奸方便,节省时间”。据蒋某交代,自己患有性病多年。
(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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