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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 陆河县发生一宗较大交通事故事发县城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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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2 12:56: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9月22日,我县县城人民南路供电局路口发生一宗较大交通事故,相撞车辆起火燃烧,造成2人当场死亡,2 人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22日0时24分,朱某某驾驶的粤BC5V79起亚牌小轿车,(车内搭乘4人)从新圩市场南新一街驶入人民路时,车辆左侧与从人民路直行由彭某某驾驶的粤B7890F宝马牌越野车(车内搭乘1人)相撞,碰撞后粤BC5V79号小轿车起火燃烧,造成小轿车车上乘员方某、叶某当场死亡,陈某、朱某(驾车者)送陆河县人民医院经全力抢救无效死亡,另一人受伤无生命危险,小轿车烧毁和越野车损坏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肇事越野车驾驶人已归案。
[事故发生后,县公安、交警、消防等部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置,扑灭燃烧车辆,将伤员送到县人民医院救治,并向县值班室报告。接报后,我县党政高度重视,李庆新书记、林少文县长、许伟明常务副县长、黄汝展常委、沈伟育常委、黄国生副县长等县领导先后赶到现场指挥现场处置和组织抢救伤员,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要求卫生医疗部门全力抢救受伤人员;公安、交警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相关部门做好死者的善后处理和家属的安抚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目前,事故原因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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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2 13:07:4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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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条人命,这该叫特大事故了,不是叫较大事故。
 楼主| 发表于 2011-9-22 13:18:51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浪官方微博
醉驾的后果血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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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2 14:33:27 | 显示全部楼层
特大事故
汕尾市民  发表于 2011-9-22 15:06:29
改正归邪 发表于 2011-9-22 13:07
四条人命,这该叫特大事故了,不是叫较大事故。

        什么人吗  要是跟你有关系  半条命你都觉得大咯
发表于 2011-9-23 00:04:37 | 显示全部楼层
笑看人生 发表于 2011-9-22 13:18
醉驾的后果血的教训

哪方是醉驾?为什么这么容易逃生的小车环境却没有人生还?
发表于 2011-9-23 00:18:0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事故真惨
发表于 2011-9-23 01:24: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两方都有喝酒
发表于 2011-9-23 16:25:17 | 显示全部楼层
梦想天开 发表于 2011-9-23 08:07
容易逃生的小车??醉驾的车速如此的快再加上谁知道会直接的冲过来呢??为了自己为了家庭我决定今天起买 ...

支持,如果车有买保险的话,一样可以理赔的。
发表于 2011-9-27 00:43:19 | 显示全部楼层
梦想天开 发表于 2011-9-24 09:00
但如果有双重保险不是这样更好吗?

保险这东西,买多赔多的
发表于 2011-9-27 23:28:53 | 显示全部楼层
梦想天开 发表于 2011-9-27 11:21
你的生意也要买保险了

有的,谢谢提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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