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闲中心挂着“重点保护企业”铜牌
记者向星子县监察局反映情况后,“保护牌”被摘下
1月9日,江西省效能办曾向社会通报:星子县政府因给辖区内的天龙酒店颁发“重点保护企业”铜牌,规定“未经政府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酒店检查收费”,此事有政府干涉司法之嫌,颇为不妥。为此,江西省效能办要求九江市效能办责成星子县有关部门对此事进行调查,收回这些“保护牌”。但是,连日来,记者接到多名群众反映称,除了天龙酒店外,星子县还有不少企业挂有“保护牌”一些按摩场所竟然也挂着“保护牌”。昨日,记者就此进行了暗访。
》》暗访:洗浴按摩场所挂着“保护牌”
昨日10时许,记者根据知情人提供的情况,首先来到位于星子县秀峰大道的“常友休闲中心”,但是休闲中心大门紧锁着。附近的居民告诉记者,这家休闲中心一般要到中午后才开始营业。记者透过玻璃橱窗看到,里面装修和摆设非常简陋、陈旧,但是墙上却挂着一块铜牌,上面写着“星子县民营企业重点保护单位”字样,发牌单位是星子县委、星子县人民政府,发牌时间是2005年11月。
随后,记者又来到离“常友休闲中心”不远的“富豪大酒店”,这家酒店同时兼营一家“大汉松骨足疗”店。在酒店大堂的墙上,同样挂着一块“星子县外引内联企业重点保护牌”,“保护牌”发放时间是2005年5月。
》》市民:依法行政才是最好的“保护牌”
在江西省效能办公开通报,并且明确要求收回已发放“保护牌”的情况下,星子县一些企业,尤其是洗浴按摩场所仍然“保护牌”高挂,这种情况引起了群众的强烈不满。
“如果说为了防止个别部门和个人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给一些产品加工企业挂个‘保护牌’,我们还能理解,可是,就连一个十分简陋的洗浴按摩场所,也给他们挂个‘保护牌’,有损政府形象!”一市民对记者说。
“颁发‘保护牌’的初衷可以理解,是为了给企业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但是这一做法也有可能纵容被保护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是对未被保护企业的一种不公平。”有网友这样认为。
“政府保护企业,应该在法律许可的范围之内”一名不愿意公开姓名的律师说。
采访中,不少市民认为,要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关键还是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在营造公开服务、公平竞争、公正执法的大环境上下工夫。只有公正执法,才是最好的“保护牌”。
》》纪委:立即收回“保护牌”
了解到情况之后,记者来到星子县纪委监察局,就此向该局有关负责人进行了反映。该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2005年,为了创造一个好的招商和安商环境,就为一些企业发放了这种“保护牌”。
2008年以后,就没有再发放“保护牌”了。经调查,挂“保护牌”的两家洗浴按摩企业的老板以前是经营其他企业的,后来改为经营洗浴按摩店后,他们仍然继续沿用以前的“保护牌”。
这名负责人告诉记者,前几天,江西省效能办针对县城天龙酒店内的“保护牌”一事进行通报后,县里高度重视,正准备召开相关企业负责人会议,向他们说明情况后,统一收回“保护牌”。随后,这名负责人马上指派工作人员赶到“常友休闲中心”和富豪大酒店,向企业有关负责人耐心解释、说明情况后,摘下了“保护牌”。(记者 葛先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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