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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镇二环北路宏丰雅居住宅区居民给海丰县纪检投诉书
海丰县纪检负责同志::
我们是海城镇二环北路宏丰雅居住宅区居民。 原有龙兴潮菜馆,现已改为旺角港式餐厅,在我们这住宅区改变功能,作为经营酒楼公共场所,在这住宅的第一层装上酒楼厨房的物品所需的大瓶煤气及中瓶煤气10、大锅、大蒸笼、大火炉、冰箱、插电烧饭、烧开水、煎炸等。天天油烟瘴气、楼板发热、严重污染,对我们的正常生活、生命健康等带来极大危害。我们的门窗只好严闭,一开门窗油烟、杂味都串入家中。我们生活得太难堪!住宅区居民意见纷纷! 以上的投诉事件于2008年至现,已多次送到海丰县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县环保局,县消防大队,县安监局,县工商局,县卫生局,县公安局,海城镇人民政府负责人。经过一段时间后,并没有回复。我们于2010年11月16日到县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等部门咨询处理结果怎样?信访同志说:我们只有将你们反映的事情,通知各有关部门调查解决。县环保局同志说:你们要找哪个部门出具营业执照等证件的有关部门,本局并没有出具证件,居民住宅区不符合经营酒楼等公共场所。县消防大队同志说:你们要报公安局110处理,此事属民事纠纷,如果发生火灾时才报本大队。县安监局同志说:此投诉的事情,与该局无关,如一旦楼房会发生裂的现象报本局。通过咨询结果,我们认为向政府各有关部门对上述所投诉的事情,如果万一煤气及电发生爆炸时,谁来负责,这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及财产的极大危害,不但没有处理好而且当作耳边风,民愤极大。 该餐厅原已发生过一次的爆炸事件,现于2011年9月24日上午10时许再次发生大煤气爆炸,经发觉后,我们及时报消防大队、县公安局、县安监局,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将大火扑灭。严重造成该住宅区的居民及周围来往人员生命及财产的危害。现整栋住宅楼人心惶惶,害怕再次发生火灾。对于整栋楼房是否影响,现无法确定,要求安监局抓紧作出检测的决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各有关的规定,工业区内不能挍“三合一”的产房及配套。难道在有规划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内可以建酒楼餐厅吗?要求上级有关主管部门采取明确果断强有力的处理措施。 特此投诉,请求海丰县纪检负责同志从速对该餐厅进行处理,责成搬迁为盼!是本住宅区居民能安居乐业。表示万分感谢!
此致敬礼
投诉人:海城镇二环北路宏丰雅居住宅区居民
2011年9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