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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务] 汕尾市民网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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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7 20: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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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民网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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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二、上贴请注意以下细则,若有违反,管理员及版主有权依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对贴文进行转移、删除,封闭其注册网名,删除其帐号等处罚;情节严重且屡教不改者,将永久封闭其IP。触犯法律者,本网站有义务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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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网站欢迎对作品进行善意的评论和技术上的交流探讨,但不允许出现大量的与主题内容无关的无意义灌水帖子或回复,不允许对他人作品进行不负责任的恶意评论,更不允许含有人身攻击和侮辱性的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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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民网管理团队
201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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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务管理] 汕尾市民网各版块发表主题评鉴管理暂行参考标

发表于 2011-10-7 20:34:18 | 显示全部楼层
点击进入微信
发表于 2011-10-7 20:39:07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1-10-7 21:15:36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来了很好我会自觉遵守的.
发表于 2011-10-7 21: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条例少了一个重要部分吧?就是对违规者的处理办法。
发表于 2011-10-7 22:58:4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咧。支持…大家共同努力創造輝煌的汕尾市民網吧…
发表于 2011-10-8 00:43: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鸭梨:lol
发表于 2011-10-8 02:05:43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有制度是好事
发表于 2011-10-8 10:40:38 | 显示全部楼层
违例者如何处理?
发表于 2011-10-8 17:48:5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来也:lol
发表于 2011-10-8 18: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再如何百姓平台透明化也都必须循规蹈矩。
发表于 2011-11-18 09: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爱祖国,爱人民,听党的话跟党走!:)
发表于 2011-12-21 15:06:53 | 显示全部楼层
:D
发表于 2012-3-26 15:28:4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国GDP目标八年来首次低于8%

    新华网北京35 国务院总理5日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2012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75%。这是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预期增长目标八年来首次低于8%

  回顾以往,2004年我国曾将GDP预期增长目标定为7%,自2005年开始,这一预期目标连续七年被确定为8%

  对于这一预期目标的调整,总理解释说,主要是要与十二五规划目标逐步衔接,引导各方面把工作着力点放到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切实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上来,以利于实现更长时期、更高水平、更好质量发展。

  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今后五年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而在十一五规划纲要中,这一预期增长目标被定为75%。而十一五期间我国GDP年均实际增速为112%

www.fydai.com
发表于 2012-4-8 16:29:41 | 显示全部楼层
生活中最幸福之所在是我们一直以来搭建的情感网络。
发表于 2012-5-4 22:00:0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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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13 22:03:22 | 显示全部楼层
广丰颍川 发表于 2012-5-4 22:00

:handshake
发表于 2012-5-13 22:06:47 | 显示全部楼层
midee2 发表于 2012-5-13 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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