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第二届 “体彩杯”少年棋王围棋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海丰县文体旅游局 二、承办单位:海丰县龙津棋院 三、协办单位:海丰县文化馆;海丰县博物馆; 四、竞赛项目:围棋、 五、竞赛日期和地点: 1、比赛日期:2013年2月16日-17日(农历正月初七---初八) 2、地点:海丰县文化馆、海丰县博物馆 六、参加办法:凡广大17周岁以下的棋类爱好者。 (一)比赛分组: (1)少年A组:1995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 (2)少年B组:2002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 (3)儿童A组:2004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 (4)儿童B组:200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本次比赛各组均不分性别,赛前大会有权根据报名人数情况对以上设组进行调整(合并或分拆)。 七、竞赛办法: 1、采取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围棋竞赛规则。 2、少年儿童组比赛采用7轮积分循环制,每轮比赛胜者得2分,负者得0分。 3、每场比赛双方共用时60分钟, 每方30分钟,可采用比赛中途放钟计时方法,超时判负。 八、录取名次和奖励: 1、各组个人均录取前八名,颁发奖状、奖牌,冠军颁发奖杯。 2、少年组前八名分别奖励:50—500元价值的奖品。 3、儿童组前八名分别奖励:30—200元价值的奖品 4、获各项目组别的棋手凭所取得的成绩可根据国家业余棋手等级称号预赛申报标准进行申报。 九、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各参赛选手于 2月 2日前将报名表交到龙津棋院(地址:海丰县彭厝围路中段龙津棋院电话: 6865088; 18927965088.邮箱: www.573685440@qq.com)。 2、报名表格请在龙津棋院索取。 (二)报到:时间和地点:2月16日9:00到县文化馆报到。 (三)报名费:20元/人 十、经费:各参赛选手经费自理。 十一、其它: 参赛运动员的人身意外伤病保险由参赛选手负责办理。 十二、裁判员及仲裁委员由大会统一指派。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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