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群体事件即将在汕尾发生
近日,汕尾市政府即将对市区坎下城周边的违章建筑进行强行拆除,其中有一处违建为商品房,占地2000余平方,已经封顶并即将交付业主,三栋共140余套,售出九十余套,地产商已收款项过千万。当时预售时老板拿出《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及《建设规划许可证》,并声明其地块也是通过法院拍卖所得,建设许可证在办理中。按近年来汕尾的房地产很多现实情况也是这样,边建边报,甚至于建完补报建的大有人在,于是九十余户业主都交了四成首期,总款项一千余万。该工程位于市区中心地段,从打桩到建好封顶,历时一年之久,如若违建(说是有碍文物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广东省文物保护法》和《汕尾文物保护法》规定:地级市人民政府对文物划出文物保护范围,并公布于社会。汕尾市人民政府没有对坎下城的保护范围公布于社会),作为汕尾政府的主管各部门为何不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制止其违法行为并合理处置?造成今天这种劳民伤财的局面?
现在,政府已经确定拆除该建筑,业主找老板退钱只有一句话,拆完再说,到时一定还你们。现在这近百户业主信访时政府部门多方推脱,对于业主的诉求也无一说法,眼看一点血汗钱即将付足诸东流,欲哭无泪、哭诉无门。
请问汕尾市人民政府市长什么是以人为本?什么才是构建和谐社会?
请问市长你下令拆迁的有没有考虑受害的百姓?没有。多次书面向汕尾人民政府上访。政府没有回应。为什么不回应啊?人民政府是好政府。但是人民政府里面不一定是好人。
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变成一个口号。
上届政府为增加GDP和税收收入,法院拍卖土地。换届啦,新任的为了政绩,为了民生(说着好听),为了保护文物古迹。下令拆迁,不过问受害百姓死活。
政府对违章建筑进行拆迁是要支持的。但是政府在下令拆迁时有没有考虑受害百姓利益????????保护好百姓利益不受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