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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 汕尾市区坎下城违法建筑物拆除指挥部现场办公 细化拆迁方案 确保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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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4 10:55: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1-10-14      

  昨日(10月13日),市区坎下城明城墙文物保护区域违法建筑物拆除指挥部召开工作现场会议,部署拆除违建工作。城区政府和市城管局、城乡规划局、公安局、国土局、文广新局及香洲街道办事处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

  会议听取了相关部门就拆除坎下城周边违法建筑物的清场工作、证据保全工作及现场拆除准备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对拆除现场的分工负责示意图和行动草案进行讨论和完善;并对安全保卫和群众工作进行细化和调整。会议要求:一是交管部门要做好交通疏导方案,在路口等位置设置明显的告示牌,并在新闻媒体上刊登公示,避免扰民。二是公安部门要做好应急方案应对突发事件。三要细化现场分工,加强人员看守。四要加强宣传,相关部门要协助群众与开发商进行协商,保障群众的合法利益。五要强化现场医疗救护力量,对现场的老弱孩童及其他人员进行及时的医疗救助。六是现场要安排人员进行24小时轮流值班,确保坎下城周边违法建筑物拆除工作安全顺利完成。(记者 吴广廉 实习记者 钟子承)文章来源:汕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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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4 10:59:34 | 显示全部楼层
点击进入微信
:dizzy:
发表于 2011-10-14 14:01:55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浪官方微博
拆了又要钱,不如给人民当作保障房吧!人民还会感謝政府。
本文来自: 汕尾市民网 详细文章参考:http://bbs.swsm.net/forum.php?mo ... ghlight=&page=1
发表于 2011-10-14 15:48:45 | 显示全部楼层
搞了这么大的动作不拆没有威信了,赔钱就是了
汕尾市民  发表于 2011-10-14 19:13:32
四要加强宣传,相关部门要协助群众与开发商进行协商,保障群众的合法利益。??????
没见到协助业主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哪来保障群众的合法利益???????????
发表于 2011-10-14 19:39:44 | 显示全部楼层
市长一句话,拆的时候大家站出来,建的市时候各部门都在干什么?

实在看不过眼,虽然不关我的事,但这样做太浪费资源。

拆是必须的也是必要的,希望政府也要查处造成这件事有关部门领导的责任啊。
发表于 2011-10-14 22:40:28 | 显示全部楼层
pws稻 发表于 2011-10-14 14:01
拆了又要钱,不如给人民当作保障房吧!人民还会感謝政府。
本文来自: 汕尾市民网 详细文章参考:http://bb ...

好建议!
发表于 2011-10-14 22:42:21 | 显示全部楼层
陆城浪子 发表于 2011-10-14 19:39
市长一句话,拆的时候大家站出来,建的市时候各部门都在干什么?

实在看不过眼,虽然不关我的事,但这样 ...

对!落实责任制!
汕尾市民  发表于 2011-10-14 22:57:31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规定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新拆迁法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开发商没有拆迁的资格,政府部门也不能采取暴力强拆。可以找上级部门上访寻求帮助。实在不行就上法院。
下面有条例全文的资料,你们可以去看看。用合法的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切记不要作出过激的行为。
汕尾市民  发表于 2011-10-14 23:00:36
游客 119.134.236.x 发表于 2011-10-14 22:57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规定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 ...

新拆迁法写得很清楚:是要在偿后才可以拆迁。政府怎么可以这样无视法律法规?:@

汕尾市民  发表于 2011-10-14 23:07:00
政府要威望,拆…贪官爱人民币,钱…,奸商还有我血汗钱…
汕尾市民  发表于 2011-10-14 23:17:24
拆了违建楼…贪官奸商怎么办!是不是捉起来坐大牢!没有他们那有坎下城违建筑物!老百姓买了违建房怎么办?都是血汗钱、不能用给贪官奸商给吞了。
发表于 2011-10-14 23:29:28 | 显示全部楼层
建   拆  钱          钱   建   拆       :dizzy::dizzy::dizzy:
发表于 2011-10-15 02:45:41 | 显示全部楼层
吴代市长同志,拆违章建筑,我做为一名市民没意见。但是你要讲道理啊。你去看广州市南越的文物古迹是怎么保护的。人家照样把高楼建在旁边,低下照样钻地铁!!
吴代市长,你把责任推到开发商去,你就错了。你自己的去想想,如果法院不拍卖那块地,开发商也不会去建房。百姓也不会去买。这一切都是政府的无能无耻的行为。你有权力可以否定你的前任市长的所做所为。但是你不能否认事实,你是人民政府的市长,你不能为人民做事。你是吃什么????????
百姓跟开发商买,就是找开发商啊?
汕尾市民  发表于 2011-10-15 12:39:00
汕尾市到现在就没有一个称职的市委书记和市长啊!建市这么多年有啥发展???真的是贪官所造成的!!!
发表于 2011-10-15 19:35:50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怜的公安
汕尾市民  发表于 2011-10-15 20:27:29
违建房拆啦!那么买了违建房市民怎么办!那么失职的部门的官员怎么处理!开发商收了业主的房款怎么样还、…没有官员贪腐、开发商就不敢违建楼。老百姓永远就是受害者!
汕尾市民  发表于 2011-10-16 17:26:31
king 发表于 2011-10-14 22:42
对!落实责任制!

希望吴市长秉公办事,启动问责程序、严惩行政不作为主要领导,给汕尾市民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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