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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笑看世态

[论汕尾] 坎下城 拆除违建陷危机, 请您献谋略,怎么妥善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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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7 21:52:44 | 显示全部楼层
此次拆迁,从本质上是新一届政府与汕尾黑社会的第一次较量,谁能赢,以后汕尾就是谁说了算!!!!!
发表于 2011-10-17 21:56:1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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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则与本质上,拆迁是没有可商量余地的,对于过往似红似黑的政府一些工作人员,其实就是通过高呼所谓的和谐来保护自己的非法利益!!!
发表于 2011-10-17 22:00:4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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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拆迁如果能成功,汕尾下十年可能有发展的可能;否则,汕尾的前途就像汕尾的路一样,越建越小,越建越歪!!!!而那些挂羊头卖狗肉的政府人员以及相互为命的黑社会团伙,却是不亦乐乎!!!!
汕尾市民  发表于 2011-10-17 22:23:28
政府可不是绵羊
发表于 2011-10-17 22:33:58 | 显示全部楼层
坎下城 拆除违建陷危机, 请您献谋略,怎么妥善化解?

拆了又如何,明代古人会回来现代吗?

献谋,这事是政府的事由政府智囊团去做.

妥善化解?不拆,拆了就劳民伤财.补办手续把这事完了.

发表于 2011-10-17 22:37:46 | 显示全部楼层
坎下城 拆除违建陷危机, 请您献谋略,怎么妥善化解?

拆了又如何,明代古人会回来现代吗?

献谋,这事是政府的事由政府智囊团去做.

妥善化解?不拆,拆了就劳民伤财.补办手续把这事完了.

这是政府过错导致的,不应该由市民来买单.

房子已经盖好了,算是一次破坏,现在又要拆,那算二次破坏.
发表于 2011-10-17 22:38:43 | 显示全部楼层
瀛海之宾 发表于 2011-10-17 11:46
综合各楼的看法,俺的观点:
一是不能拆,学习外国的先进技术,采取整搬迁的方法;
二是由政府划出一块相 ...

支持
发表于 2011-10-17 23:20:45 | 显示全部楼层
陆医生 发表于 2011-10-17 22:00
此次拆迁如果能成功,汕尾下十年可能有发展的可能;否则,汕尾的前途就像汕尾的路一样,越建越小,越建越歪 ...

支持,为什么违建能建起来?因为政府部门黑白两道有沾。
汕尾市民  发表于 2011-10-18 11:18:19
本想通过房地产开发一夜暴富,开发商你伤不起啊
发表于 2011-10-18 19:55:49 | 显示全部楼层
农民迷迷糊糊购买了楼房,却糊里糊涂的被政府强行拆迁,那些封建官员眼里还有农民吗?无良的开发商怎么就安然无恙?难道政府只会对农民动“武”吗?
发表于 2011-10-18 20:42:42 | 显示全部楼层
事情闹大了
发表于 2011-10-18 21:25:29 | 显示全部楼层
二马路 发表于 2011-10-16 19:32
因近年来,房价的高涨,汕尾普遍市民对房地产开发商充满着愤怒,此时听说政府要拆开发商的楼房,心里大快呀 ...

不知大家觉得那个可怜啊:lol你觉得我们普通老百姓有本事买几栋房啊?此中玄机值得细思量。。。:)
发表于 2011-10-18 22:54:01 | 显示全部楼层
城内市民 发表于 2011-10-17 22:37
坎下城 拆除违建陷危机, 请您献谋略,怎么妥善化解?

拆了又如何,明代古人会回来现代吗?

严格来讲,是政府某些领导和工作人员,与黑社会狼狈为奸,政府要树立形象,这些人是要受到严惩的,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对坎下城违规建筑的清理能顺利进行,是现任政府领导集体在整顿汕尾、发展汕尾中万里长征打响的第一炮,愿良好的开端是胜利的开始,有正义感的汕尾人民将是您们坚强的后盾!!!
发表于 2011-10-18 22:54:48 | 显示全部楼层
加油!!
汕尾市民  发表于 2011-10-18 23:34:53
陆医生 发表于 2011-10-18 22:54
严格来讲,是政府某些领导和工作人员,与黑社会狼狈为奸,政府要树立形象,这些人是要受到严惩的,天网恢 ...

此次拆除违建,众业主未获得政府的任何信息,某些基层负责的工作人员未站在ZF的角度尽到解释的职责,造成业主恐慌。其实,ZF高层应该早有谋略,一切有待拆后再议。无辜业主的利益不会不考虑的。
发表于 2011-10-19 00:38:49 | 显示全部楼层
该案件从动土施工开始政府相关部门就责令其停止建设,理由是其没有取得建设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发商也知道是违法建设;据说,市民购房时也明言只有购房草契,所以才会那么便宜。为什么违法建设拆除要政府来买单??
发表于 2011-10-19 00:41:33 | 显示全部楼层
至于其用地合法手续,政府并不是不允许其建设,而是必须按规划进行报批建设!!没有报批就不得建设!!
发表于 2011-10-19 00:46: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汕尾海市蜃楼 于 2011-10-19 00:54 编辑
chw771761 发表于 2011-10-17 00:48
话说到底,谁吃了亏谁都不干,问题原因是谁让盖的楼房,政府批准的还是开发商自主违建,钱谁都想赚,轮到赔 ...


购房都选择购买违法建设,就应当向建设都讨回购房款,而不应向政府索赔,不合理也不合法!

但话说回来,如果小业主要不回房款,政府体量一下小业主的血汗钱,给予适当的帮扶,从民生、和谐的角度出发,并非完全不可能,但那又是另一回事....绝不能等同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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