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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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室内公共场所吸烟最低罚款500元 市民支持公共场所禁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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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4 21: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卫生部公布的新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今年5月1日起,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违规吸烟者将被处以最低500元的罚款。此法一出,引来社会各界热议。
  据了解,此前对违规吸烟者的罚款为20元至2万元,本次则将罚款额度提高为500元至3万元。同时,今年5月1日起,公共场所经营者应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另外,公共场所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
  记者在市区随机采访市民发现,大多数市民赞成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但不少市民表示新法可能遭遇执行难问题。
  “这当然是一件好事。加大处罚力度,可起到很好的教育作用”,市民刘先生表示,抽烟有害健康,而且对个人形象有影响,“我上班的时候,别人掏烟出来,我立刻劝他出去抽。可是很多时候他们都听不进,我只好自己出去外面,等他们抽完再回去”,“别人抽烟,吞云吐雾,觉得逍遥似神仙,哪里顾及到我们抽二手烟的危害”。刘先生认为,除了立法,“最重要是加强禁烟宣传和市民的禁烟意识”。
小陈则认为,在市区张贴了禁烟标志的大型商场或者公共场合,市民一般都很自觉。但是在酒吧、KTV、车站或者食肆,吸烟的人并不在少数。“市民禁烟意识不强,经营者也拿烟民没办法,怕得罪顾客”,他说,“以前是违规吸烟成本太低,禁烟成本太高。如今,新法出来了我肯定支持,也希望收到很好的效果”。
  不过,在采访中,一些市民则表达了对新条例的疑问。一位市民就问:“室内公共场所的定义是什么?包含办公室吗?”也有市民认为,在会议场合抽烟的人屡见不鲜,“这时候谁来叫停?”他们普遍担心新法遭遇水土不服,“执行起来难度很大”。(记者 钟必远  实习生  陈思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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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4 22:25:05 | 显示全部楼层
点击进入微信
禁烟是老大难问题,估计效果不佳。
发表于 2011-3-25 09:39:22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浪官方微博
回复 壹梦 的帖子

不管多难,都支持这项工作。禁烟好处很多的。
发表于 2011-3-25 13:04:5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一点爱恋 的帖子

对,目的是好的,支持!
发表于 2011-4-1 14: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啊!讨厌死那些老让我们吸二手烟的人了!
发表于 2011-4-10 16: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大的支持啊。
发表于 2011-4-11 19:04:13 | 显示全部楼层
把 美国的  宪法 发到  中国来 ,,,,汗:L
发表于 2011-4-23 19:05:31 | 显示全部楼层
禁烟需从娃娃抓起。
发表于 2011-5-6 11:52:4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蓝月夜 的帖子

:lol支持
发表于 2011-5-6 11:53:3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一点爱恋 的帖子

不太好执行!
发表于 2011-5-28 01:13:2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叔、 发表于 2011-5-6 11:53
回复 一点爱恋 的帖子

不太好执行!

有决心就能做到
发表于 2011-5-28 01:36: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点爱恋 发表于 2011-5-28 01:13
有决心就能做到

执行人先行自身:lol
发表于 2011-5-28 11:43:4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叔、 发表于 2011-5-28 01:36
执行人先行自身

对 你吸烟不?
发表于 2011-5-29 12: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点爱恋 发表于 2011-5-28 11:43
对 你吸烟不?

不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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