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弘运影视 于 2011-3-29 15:22 编辑
为丰富广大球迷朋友的业余足球生活,分享足球的激情与快乐,欧源灯光足球场发起首届“欧源冠军杯5人制足球联赛” (简称欧冠杯5人赛),彰显足球运动的个性魅力,让新的一年注入了足球的激情与活力,尽享足球的激情与快乐!发扬“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增强体质,丰富生活”的球场宗旨精神。 一、主办单位:欧源灯光足球场 二、竞赛日期:2011年4月8日—28日 每晚19:40—22:00 三、竞赛地点:海丰县城东欧源灯光足球场 四、竞赛参赛及报名办法:
1、各参赛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赛风监督1人,运动员10人,
2、各参赛单第一次报名于3月29日前将参赛意向及单位(队名)报欧源灯光足球场。
3、参赛队第二次报名于4月4日前将报名表交欧源灯光足球场组委会,报名时参赛队必须缴交400元报名费和200元纪律保证金(注:在比赛中如无任何处罚,赛后退回保证金); 五、运动员资格:
1、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在汕尾市居住的居民,且思想进步,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身体健康者;
2、必须凭身份证的复印件有效证明报名;
3、组委会在赛前将对各参赛队和个人进行赛风赛纪及资格的审查,并保留拒绝报名参赛的权利; 六、竞赛规则:
1、比赛规则采用《海丰欧冠杯5人制足球竞赛规则》, 2、每场比赛各参赛队必须提前15分钟到球场报到处报到,并填写上场队员名单,上场队员服装要求统一颜色,穿帆布橡胶底足球鞋,不佩带任何首饰,场上队长必须佩带袖标。 七、竞赛办法:采用单循环积分制(比赛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并列第一,则进行决赛决定名次)。
八、纪律规定及处罚办法。 1、参照执行《中国足球协会足球比赛违规违纪处罚办法》和《欧源足球场使用须知》。
2、在比赛过程中因不可预见因素引发纠纷,经组委会多方努力仍未能恢复比赛,当时的比赛成绩有效; 3、在比赛过程中,由一方因素所引发纠纷,经组委会多方努力仍未能恢复比赛,并使比赛延误超过15分钟的,则按罢踢论处,判由对方以3比0胜出,并追究相关责任; 4、凡超过比赛规定时间15分钟且到场人数不足4人,则按弃权论处,并判由对方以3比0胜出;
5、如有不可抗拒的因素,需更改比赛日期,由组委会做出决定;
6、在比赛中运动员被裁判员出示的红、黄牌在整个比赛期间有效,一张红牌或累计两张黄牌,如组委会无更重处罚,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 九、纪律诉讼: 1、比赛设纪律诉讼及仲裁委员会; 2、在比赛中,参赛队均有诉讼权,但必须于赛后24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进行诉讼。 十、奖励办法: 1、比赛奖励前3名和道德风尚奖; 2、奖品、奖金待定;
十一、免责声明:比赛活动是各参赛队员自愿参加、风险自担、责任自负,在比赛过程中的一切伤害事故自行承担,如有不可抗拒的因素,需更改比赛时间,由主办单位做出决定。
十二、本次比赛活动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欧源灯光足球场 2011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