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珠江新城7栋沿河而建的别墅,将河涌的堤岸也占为己有,在河堤上大兴土木修建篮球场、菜园等,至今将近7年之久。对此,广州市水务局表示,经过联合国土部门核查,7栋别墅违法共占用猎德涌公共堤岸944平方米,但执法过程中遭遇各方面的阻力,还需要进行听证复议才能作进一步处理。 公共绿地被几栋私人别墅霸占达7年之久,毫无疑问必须依法处理。但是执法部门却称拆除阻力很大,而且是遭遇到各方面的阻力,还需要进行听证复议才能作进一步处理。既然如此,就很值得讨论一下,把其中的重大疑点都抖落出来。 疑点之一:早在2007年,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认定这7栋别墅隐瞒了规划红线调整的事实,导致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将猎德涌边6米退缩路的部分用地误作为别墅用地予以登记发证。那么,难道国土局当时对于别墅用地登记发证这么重要的事情竟然可以任由当事人自报从而可以瞒报?这究竟是当事人钻了申报别墅用地程序上的空子,还是别有隐情? 疑点之二:既然“随后将‘误发’的证件收回”,那么现在人们看到的霸占公共绿地的建筑与花木种植等事实究竟是证件收回前还是在证件收回后发生的?这一事实也事关到现在所谓的业主要求赔偿是否合理的问题,因此有关部门必须严肃调查和公布。 疑点之三:在国土局收回证件后,有关部门是否依法采取了措施纠正或防止当事人以曾经的证件为依据占据公共绿地?这是管理与执法部门必须严格问责的问题。 疑点之四:据报道,对于这一非法围蔽,就连亚运前广州河涌整治工作也得绕行。这说明有关部门不是不知道这个非法围蔽事实的存在,而是宁愿让公共市政工程绕道而行。那么,究竟是什么样的力量可以做到这样?为了这“绕行”,对工程有何影响?纳税人是否要多花钱?如果说这一非法围蔽是侵犯了公共的长远利益的话,这一对具体公共工程造成损失的具体事件更是必须依法作出评判和处理。 疑点之五:现在执法部说要依法拆除,但是又说遭遇到来自各方面的阻力,那么,这些阻力究竟来自什么机构、什么人、以何种理由?由于事关公共利益,同时也事关可能存在的渎职与腐败,因此必须公开、透明、向社会公布,以免除对执法部门自身的嫌疑。 疑点之六:执法部门还提出了要消除业主的疑虑、要解决对业主造成的损失应该由谁负责等问题,因此提出要进行听证复议,以后才能进行拆除。那么,在目前的报道中,为什么完全没有听到来自业主方面的声音?他们的异议与疑虑到底是什么?尤其是所谓的损失,他们是否提出了赔偿要求? 疑点之七:如果明明是证据确凿的违法建筑,就应该由执法部门依法查处、拆除,为什么还要等待“相关各部门达成一致意见”才进行查处呢?这一程序难道是必须的吗?这是否意味着如果有些部门出于各种原因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公共法律就可以不执行呢?执法部门还说要进行行政复议,走法律程序,如果不这样就会担心“引起业主异议”。问题是,如果不是由当事人对执法行为提出行政复议要求和法律诉讼,这是不是执法部门必须进行的程序呢? 现在,人们最担心的是有关部门在面对违法建筑的执法过程中存在着不公正的可能,而唯一可以消除这些疑虑的办法,就是彻底公开整个事件过程中的所有细节、证据,使当事人的行为与责任与所有相关部门的行为与责任都清楚地公开出来。这比归还公共绿地本身可能更有意义,如果这些违法建筑中被曝光后一夜之间迅速消失了,可能事情的真相与责任追究问题就不会引起公众关注了。
(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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