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故乡 于 2011-11-6 14:12 编辑
汕尾市人民政府该救救红海湾教育界了
汕尾市红海湾开发区成立于1993年2月23日,这是汕尾市政府的一个派出机构,应该是属于汕尾市直单位,但是省政府是没有红海湾的牌位的,说得不好听的话,红海湾开发区就是汕尾市的“私生仔”。由于“私生仔”是没有正统的,所以省、市的好处常常是得不到,例如:省政府下拨的一些经费,红海湾是没有名额的,往往是寄在其他县区,教育经费有时是寄在海丰县,有时是寄在市城区,市政府是有点不敢认红海湾这个“私生仔”了。红海湾开发区多么可怜呀! 红海湾开发区是汕尾市的一个派出机构,红海湾开发区是没有政府的,区人大联络处是并在市城区的,田乾法庭也是属市城区人民法院管的,红海湾开发区的“主管人”就是市政府,所有的费用应该由市政府负责,但是,红海湾开发区的工作人员一直以来都是没有享受市直单位的待遇,教师继续教育的要求,还是按照市直单位的,比如教师评职称关于计算机模块的就是跟市直学校一样,这是什么道理呢?汕尾市不敢认红海湾这个“私生仔”就是了。 既然红海湾开发区是汕尾市的一个派出机构,所有工作人员就应该享受市直单位的待遇,这是天公地道的,作为父母总不能不认自己的孩子吧,尽管是“私生仔”。因此看来,红海湾教师或者公务员要提工资,应该直接找市政府,市政府就是红海湾开发区所有工作人员真正的“父母”。 “父母”应该承担起爱护孩子的责任的,并且是义不容辞的责任,现在,红海湾区教师的工资待遇低,生活有困难,汕尾市政府就应该给予解决,汕尾电厂设在红海湾,现在的税收多了,对于老师们提出的要求,是可以接受的,为了稳定教师队伍,促进红海湾教育事业的发展,汕尾市你这位红海湾区“私生仔”的父母应该救救红海湾教育界产生的困局了,否则会更加影响汕尾市人民政府的公信度和政府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