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24日电 监察部部长、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部级联席会议召集人马馼24日说,广东要求改革试点的行政审批中共有25项是由法律规定的,建议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同意广东省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暂时停止实施和调整这些行政审批。 受国务院委托,马馼向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作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广东省暂时调整部分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根据广东省的请求,由法律规定的25项行政审批中,将有20项暂时停止实施。停止实施后,将通过行政许可、合同备案、核定经营范围、交由行业协会自律管理等方式监管。另外5项,主要是调整实施机关,将审批权进一步下放。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监察部、国务院法制办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反复研究、沟通,认定广东省要求改革试点的行政审批中共有25项是由法律规定的,这项改革也符合行政许可法确定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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