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3334|回复: 7

[站务] 是什么理由不断删除此帖?求答案。。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3-26 21:05: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此贴已是第N次被删贴,删贴者必定是此贴相关人士~也必是相关人士保护线。若此贴内容是无中生有,为何要大费周张屡次删贴?为何不接受大众的检验和监督?

13年春节前,海丰县拍卖土地后倒拨给海丰县附城镇700多万元,做为该镇基础设施建设及春节各村老党员、五保户和干部职工的困难补助,但该镇委书记陈鸿锐无视三申五令违法乱纪,铺张浪费,欺上瞒下:
  1、2013年春节前,附城镇委书记陈鸿锐以村修水沟、临时路道等建设为由,动用400多万元以自己名义向有关领导送礼卖通关系,仿造修水沟、临时路道建设票据充帐。
  2、名义上拿出200多万元做为镇干部职工春节补贴,实际上干部职工领到只有5仟元左右,只有几万元发放到各自然村的老党员及五保户。
  3、2013年2月4日,陈鸿锐与公平老板余大流在陈书记办公室因“人情费”双方讲不清楚的情况下,大打出手,致陈鸿锐被打得满嘴是血,遍体鳞伤,当时镇干部职工在搞卫生听到陈书记说:大家都是魏市长好兄弟,不然我就对你不客气了。
  4、2013年2月14日,陈鸿锐吞不下给余大流被打之恨,以镇名义,挪用公款几拾万元宴请外面和自己认识的黑社会人员以及个别老板,进行商量打击报复余大流。
  5、陈鸿锐利用手中权力,拿出100多万元支付镇在外欠款,实际上只有支付还款才60%,40%就明目张胆就当为回扣,债权人敢怒不敢言了。
  6、陈鸿锐现有一对儿女,大女儿住在海城,小儿子住在深圳,按照有关计划生育法规,公务员只能生育一胎,但他公然违反计划生育法规,照样当上附城镇第一把手。
  7、陈鸿锐当上附城镇第一把手的一年多来,个人的接待费每月在20万元左右,完全不顾中央三申五令反对铺张浪费
  8、。陈鸿锐掌握手中权力,私自参与土地买卖,巧立名目改变土地用途,从中收受回扣获取暴利,现他在海丰县城拥有五处房产,在深圳等地也拥有多处房产,一个公务员的工资收入有这样的能力吗?

     此人今天已在**局公然说明:"**局是他家,将铲平所有网络言语",这句话引起我对这个政府贪官的兴趣,
一个政府父母官怎么做尽这种贪污腐化的事情还能面不改色,信誓旦旦说得理所当然.当我们这些百姓是死的,
希望各位网民团结力量大,支持此贴~用我们这些网民微薄力量监督政府,贪官多,但能少一个算一个~希望政府有所作为,撤查这等贪官~

楼主热帖
[站务管理] 是什么理由不断删除此帖?求答案。。
[文化天地] 题坎下城守备翁毓伍/叶良方
[文化天地] 《捷胜海防文化志》概述/叶良方
[文化天地] 题明代捷胜所坎下城守备陈聪/叶良方
[文化天地] 中国梦(书法)/卢若希
[文化天地] 楚河汉界六咏

发表于 2013-3-26 22: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点击进入微信
    为人民服务!
发表于 2013-3-26 22:56:39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浪官方微博
请勿重复发帖,重复发帖必影响其它网友浏览,同时导致帖子届面混乱,谢谢支持!
发表于 2013-3-27 14:37:26 | 显示全部楼层
删你贴还需要理由吗?市民网又不是你家的;是不是这个道理,很浅现的道理。
发表于 2013-3-27 19:37:55 | 显示全部楼层
每个发帖吐政府口水的,屎命网必删几次,删到你以为不可以发了,然后你标题加个求不删,或是其他的难听的,自然就不删了,两个字,犯贱
发表于 2013-3-28 22:32:34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3-3-28 22:34:37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3-3-28 22:35:50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市民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