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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有媒体报道黑龙江贫困县巴彦县人民法院院长刘玉海,购置并驾驶一辆价值75万元的豪车。当地法院还存在公车私用等问题。对此,国家行政学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表示,自己曾实地前往多个贫困地区调研,很多地方都存在“再穷不能穷干部”的现象。(4月11日《中国青年报》)
“吃苦在先,享受在后”乃是一种权力美德。“再穷不能穷干部”违背了权力伦理。然而不得不承认,公众情感上无法接受,但现实中,如此现象却似乎是种必然。干部群体掌握着公权力,垄断了资源的分配和政策、决策的制定,如果没有有效的监督体制,这种权力很容易异化为利益“自肥”的工具。
“再穷不能穷干部”的背后,还有“抱团腐败”的魅影。刘玉海曾自豪地说:“买车的钱是县里给的,县委书记说只要不超过100万元就行,县长给拨的钱,买完车还剩好几十万元呢。”而在巴彦县人民法院,所谓的班子成员,刘玉海都给配备了车辆,公车私用的现象极为严重。显而易见,如果一个地方的权力阶层都成了腐败的获利者,那么在这种劣制化生存的权力生态下,腐败就成为某种默契的生态。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作为贫困地区的“再穷不能穷干部”的现象,事实上也是造成发展落后的根源所在。发展具有某种共生关系,也就是说无论是干部还是群众,只有切身体会到了落后的坏处,才能真正激发出发展的动力和欲望。干部们的生活水平远远高于普通民众,甚至因为贫富差距,这种优越感更加得到体现,那么拥有发展主导权的干部群体凭什么要去改变?又为什么要去改革?不仅如此,他们还极有可能去阻挠改革,因为改革意味着利益格局的重新调整。
地方越穷,干部越富;干部越富,地方越穷。这是个死循环。打开这个死循环,不能止于个案的小打小闹,而应从约束权力,建立健全完美的监督和制衡机制入手。
来源:重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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