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伍彩衣 于 2011-11-27 23:25 编辑
《古城疯•野•讼》序言
俗话说:十里之内,必有隐逸;百里之内,必有高士。古城人杰地灵,自然是卧虎藏龙。然而无论平头百姓、文人骚客、大官巨贾,终不及一等人过得逍遥自在:此等人无牵无挂、物我两忘;他们无生活之拖累,无身心之疲乏,哭也是真的,笑也是真的;世俗人说他们是疯子,他们也说世俗人是疯子。
我虽然羡慕疯子的生活,但暂时还达不到疯子的境界,仍做不了疯子。但我从小就与疯子有缘分:童年的记忆里竟然有百分之五十以上跟疯子有关!
所以,不大书特书一下疯子朋友们,就是我的过错了——更何况,古城的疯子们是那样的与众不同------
正如精神病有很多种,疯子也有很多种。除了人们正式叫做疯子的,还有一些其实是疯子,但是人们叫做“半癫”的,我看因为和疯子近亲,是有应该算疯子的。
当前对“半癫”的研究,实际上是有缺失的,缺少科学的分类方法。为此,我沿用古人的原始办法,把他们分成“武疯子”跟“文疯子”两大类。
所谓“武疯子”,就是野蛮粗暴、动辄骂人打人的一类。为方便研究,我取了个分类名称“野”。
所谓“文疯子”,就是断章取义、寻衅挑事的一类。为方便研究,我同样取了个分类名称“讼”。
话不絮烦,交代完毕,即将进入正题前只谈三点:
一、本人对疯子朋友们并无揶揄戏弄之心,实有树碑立传之意;
二、期待能让汕尾市民网友们认识一个不一样的世界,感受不一样的人生;
三、故事虽然并非全然虚构,但请莫对号入座!
诗经有风、雅、颂之华章,古城有疯、野、讼之传奇,如此而已。
《古城疯•野•讼》01号
天 香
天香是个苦命人。从小没爹没娘,靠母姨拉扯大。没读过书,斗大的字也不识一个,以至生产队计工分时,人家教她写自己的名字“老妓精”,她也天天照写,还很自豪。
她十多岁就嫁人了,婆家跟我妈娘家临近。所以算我妈的“同沿伴”,因此也有一张合影,照片中的天香很白净,长得活像张#芝。可惜照片现在不知怎么就丢了------
听妈妈说过,天香虽然没有读书,但是人是很“灵活”的,只是名声不大好。就像当民兵时,当时来了个很色的书记,他找女青年们谈话时,大家都退避三舍。唯独天香笑嘻嘻的,整天屁股颠颠地往书记宿舍跑。结果,她成了第一个入党的女民兵。要不是那书记贪污坏事进班房,天香说不定会成干部呢,妈妈如是说。
天香的婆家人丁不旺,一个家族的大厝就剩下一户人。本来还是“香港户”,但婆婆早过世,在香港的大官(公公)不久也挂了,就变成“香港脚户”了。
丈夫是个好吃懒做的卡数(家伙),除了喝酒,什么都不会,偏偏就会打老婆孩子。天香额头上半个巴掌大的疤,听说就是她死鬼老公留下的纪念品。她原来有一个聪明伶俐的儿子,硬叫她丈夫给打疯了,四脚着地,整天咆哮,逢人就咬,活像一只狗。没有办法,只好栓在院子旁边的废弃牛棚里。因为小孩们老爱去招惹他,只好在靠近门口处又栓了一只狗。但是不幸也因此造成了——一次天香抱着女儿去找医生买药给儿子吃时,疯儿子竟然跟挣脱了绳索的狗对咬,不知是人先咬狗,还是狗先咬人,反正是双双毙命了!
好在天香在老公酒醉失足落水前三年、儿子被狗咬死前两年在鱼街兜拾了一个女孩叫作金桔的,因此还不会成孤家寡人。但性情却是大变,人黑瘦了,脸粗糙了,整天阴沉着脸,老是挑衅寻事,弄得左邻右舍整天提心吊胆、闻虎则色变。
天香对面厝光辉的老婆仅仅是在自家门口吐了口痰,被天香瞧见了,便被天香结结实实的揍了一顿,连上衣都撕掉了,裸露着上身跑进屋里直哭。因为那时候建筑热,几乎所有人家的男人都外出打工了;天香一闹起来就拿刀拿棍的,女人们没有她的办法,慢慢地竟然是四周的人家都被欺侮遍了!
有一段时间,天香可能闲极无聊,居然常常坐在门口自己骂自己,以至小时候我去外婆家都要绕过一个巷口经过。她骂得很响亮,也很押韵,我至今还记得一句“骂经”:你真正老妓,做事无道理;一个人短命人,害死通乡里------
那时,她一个人拉扯几岁大的女儿,倒是什么活都干过:像死人出殡时扛祭席、拿花圈;干泥水活打小工;拾破烂等等我都见过她做过。虽然邻里都怕她,但那些四五十岁的“单身哥”们却大都和她有着密切的联系,时不时也会来帮她干活、接济她。甚至一些年轻的外来男工也和她关系好——据我表弟说,天香的普通话比老师的还标准呢!
九十年代初,我读初中的时候,听说天香发达了一阵子,但是很快就被抓起来了——原来是学人卖含有白粉的香烟。为了响应人民警察关于交代同伙、争取宽大处理的号召,为了能不坐牢照顾女儿,天香差点把古城闹翻天——和她认识、经常去她家的男人,她的亲戚全部变成她的同伙了——而且是犯罪经过说的一清二楚、滴水不漏。
结果光同条巷的就有光宗、耀祖、荣华、富贵、兴旺、昌隆、万古、长青、华南、华北等十多人被抓进派出所。一班人花了300到500元不等才放了出来。但是天香却还是被判了五年刑-----
当时铺仔街口一堵黑黑的破墙壁下,有一个在卖烟丝的荣伯,他喜欢在身后的墙上写一些街市上的所见所闻,特别有趣。我记得对于“天香事件”,他写了四句小诗:“天上陨石地上车,祸从头顶身边过。免吃班房夹沙饭,幸是天香不识我!”
五年不知不觉也就过去了。我从初中生变成了师范生,跟我差不多大的天香的女儿金桔,却从清纯少女变成了站街妓女。我在海丰书店买书,她就站在对面旅社门口拉客-----
天香出狱后,可能在监狱中接受了先进性教育,也可能是换了许多新厝边,居然跟邻里相处好转了不少。甚至还和肥猪桂、盐蛇脯芳、咸酰梅一起打麻将呢!
天香一边打麻将一边吹嘘女儿怎样争气,正在广州公司上班一个月赚四五千元,以至肥猪她们博臭品都没有察觉。肥猪看赢钱了,叫嚷着要上街买菜去。天香从衣兜里潇洒的掏钱,丢下两张红鱼,大声说:“存的撘你!俺的酢姆仔(女儿)一个月两千元科我使存了!”
我和同学小娜(肥猪桂的女儿)正在二楼阳台上面面相觑、为天香回家几个月还不知道金桔实际在干什么难过,楼下正在分钱的三个泼妇们却开始在笑话天香了。盐蛇脯芳尖酸地说:“这钱使了不知会烂手烂卡仓(屁股)未?酢姆仔啰去做鸡,做阿姆个还不知?”咸酰梅发出一声冷笑:“你老公在海丰作工就去和金桔困了,你也知?”-------
下面热闹异常之下,我看见一楼骑楼下,一个坐着的女人慢慢地站起来,蹒跚走进天香的屋子里-----
第二天,我们在海丰学校,小娜往家打电话后告诉我:天香上吊自杀了!我没有像往常碰见老鼠一样的惊叫,因为我知道女儿已经是天香最后的依靠,知道自己的女儿陷进毒海不能自拔,成了人尽可夫的妓女,这等于直接宣告了她的生命再无意义-------
天香死也不安生——碰巧那时土葬要交两万多块,而奠仪才收了八千多元。如果拖去火化也就算了,但做事的佬大混账,说什么“她没有婆家人,也没有娘家人,女儿也坐牢了,比五保户还五保户,政府不会来要钱的”云云,众人一时高兴,就操办了土葬下去——第三天棺材就被政府吊起来了!
天香丈夫本家大厝是没有人了,但是偏偏他家又是古城第一大姓,同气连枝,这么苦命的人都欺负,这还了得?结果群众抬着发臭的棺材闹起了运动,周边乡镇也群起响应,直到整翻了四个镇长、书记,市领导批示土葬不准再收钱了才歇-------
在我看来,天香是死得其所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