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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汕尾] 汕尾市红海湾全体教师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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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30 01:46: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海陆 于 2011-11-30 14:56 编辑

汕尾市政府、广东省政府:
由于广东省政府没有法律通过、没有批准、没有承认汕尾市红海湾是一个有建制的合法的县区政府,红海湾“区”在广东省的财政预算中是没有户口的黑户,其管委会也仅是汕尾市的一个派出机构而已,它没有独立的财政权。所以,红海湾“区”成了省政府各项惠民政策的盲区、阳光政策的死角。红海湾“区”教师的归口管理上报省政府是挂靠在海丰县的名下,省政府应下拨给红海湾“区”的教育经费在事实上大多被挪用、截留、挤占、不到位。红海湾“区”的教师工资,由于没有正常的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和市级财政的合理安排,导致红海湾教师2009年至今,仍然没有落实省政府规定的“两相当”,也没有落实教师的“绩效工资”, 也没有实施教师住房公积金,也没有按省政府规定设立教育财政专户,更没有专款专用。
红海湾“区”应该是汕尾市政府的直辖责任区,它既然不是一个合法的县区政府,那么它的归口管理应该是汕尾市市政府,汕尾市各种文件表述为:“红海湾是汕尾市市直单位”。于法、于理红海湾教师工资该应由汕尾市市级财政统一发放标准。因此红海湾全体教师强烈要求红海湾“区”的教师工资和市级公务员、市区教师“两相当”,并落实红海湾区教师的绩效工资和住房公积金。另外,同一区域同职级的教师工资差距很大,红海湾“区”教师月平均工资比城区、海丰县教师的月平均工资少1000元左右,比汕尾市市直教师月平均工资少2000元左右。在当前物价高涨、工价翻倍(零散工120元/天;泥水工、木工等技术工200元/天)的情况下,红海湾教师的日薪平均却不足70元/天,这么大的社会问题难道没有引起各级政府和相关组织部门的重视吗?由于物价高企,教师工资收入实际减少,教师的生活水平连年下降,红海湾教师面对当前“收入差距悬殊”、“物价高涨”,实际生活困难,心理失衡,生计难以维持,生活不下去了……
在此,我们恳请有关部门,理顺红海湾政经关系,使红海湾教师与市直教师“同工同酬”。将红海湾教师工资纳入市级财政的笼子,落实红海湾教师的工资合理增长。建立一个正常的、长效的增长机制,希望政府回归宪法,红海湾教师这样诉求是符合宪法和法律、以及广东省有关政策精神的,也是符合广东省政府“消除区域差距过大”的战略决策的。恳请汕尾市政府拿出诚意将红海湾问题摆上议事日程,真正解决红海湾教师工资问题。确实做一个广东省区域协调发展的排头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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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30 07:23:08 | 显示全部楼层
点击进入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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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30 09:55:5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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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liness:
汕尾市民  发表于 2011-11-30 13:09:10
这不单是汕尾市红海湾全体教师的诉求!也是全红海湾全体人民的诉求

汕尾市民  发表于 2011-11-30 13:10:57
省政府各项惠民政策的盲区、阳光政策的死角
发表于 2011-11-30 14:58:2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声援教师的合理诉求!!
发表于 2011-11-30 17:34:30 | 显示全部楼层
红海湾“区”教师的归口管理上报省政府是挂靠在海丰县的名下,省政府应下拨给红海湾“区”的教育经费在事实上大多被挪用、截留、挤占、不到位。红海湾“区”的教师工资,
发表于 2012-4-30 17: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上,教育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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