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洪继宇 通讯员/申寒文)笔者昨日从陆丰市人民检察院获悉,“清网行动”中两名在逃犯罪嫌疑人到该院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十多年前,他们分别涉嫌挪用公款罪、贪污罪被立案侦查。 犯罪嫌疑人唐×1996年任中国银行陆丰支行某储蓄所负责人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将客户存款600万元挪用给一房地产公司使用。案发后,陆丰市人民检察院及时追回600万元存单,使银行未造成实际损失,但该嫌疑人潜逃。1997年3月,检察机关以涉嫌挪用公款罪立案“上网追逃”。11月21日,犯罪嫌疑人唐×主动到检察机关投案自首。 另一投案自首的犯罪嫌疑人张×,2009年涉嫌贪污罪被陆丰市检察院立案侦查。近日,该案犯罪嫌疑人张×也主动到陆丰市人民检察院投案自首。目前,该两案正继续侦查中。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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