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3日刊登的《不能承受的暴雨之痛——海丰县城“水浸街”现状透析》的报道,是本报近期继海丰县青年水库污染问题透视之后的又一深度报道,广大读者对这两篇报道给予好评,认为本报记者深入实际、敢说真话、反映了广大民众的呼声。
青年水库的污染问题和海丰县城的“水浸街”问题,看似风马牛不相及,其实两者有很大的共同点:这两个问题都是历史形成的,以往政府对这些问题重视不够,整治不力,没有在问题产生的萌芽状态下将其解决。因此,把这两个问题问责于海丰县的现任政府,显然是不客观的。
关于青年水库的污染问题,本报记者对如何解决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海丰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制订了整治方案,并已付之行动,这体现了尊重民意。至于如何整治海城的“水浸街”,笔者认为有关部门必须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和建设海城的排洪渠道,每条道路都要合理设置排水口及下水道,对排洪渠道定期进行清淤,防止这些渠道被淤泥所阻塞,并对当前“水浸街”严重的地段进行先行整治。总之,海丰县政府必须把解决青年水库污染和海城“水浸街”问题列为重要的民心工程,树立起政府意志,不找借口,不遗余力,妥善解决之。试想若干年后,海丰县的GDP翻一番甚至翻几番,换来的是海丰青年水库及红花地水库等饮水源严重受污、海城每下大雨都出现“水浸街”,那么海丰人民能从这样的发展中分享到成果吗?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该县领导干部对笔者说:海丰县政府深知海丰县城的排洪渠道建设不够完善,但苦于资金不足,因而迟迟未予整治。此话看似有理,但只要进行分析,便发现站不住脚。笔者举出一个实例,去年海丰县对红城大道(原324国道海城路段)进行了首期改造,在原有路面铺上柏油等,首期改造工程投资3000多万元(全长改造需投资8000多万元)。熟悉海城的人都知道,红城大道虽说投入运行已有20多年,但整条路面基本完好无损,是城市道路建设的优良工程,该路也不至于有损海丰人民的面子,在现时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完全可以放慢对其改造。如果把改造红城大道的资金投入于海丰县城的排洪渠道整治,相信能较好解决海城的“水浸街”问题。由此可见,政府并不是有没有资金的问题,关键是看政府是重视形象工程还是民心工程的问题,政府的钱是否用在刀刃上的问题。
客观地说,海丰县政府要解决这两个问题,困难不少,投入的资金可能较多,持续的时间可能较长。但这些问题解决得好,既能体现这届政府的执政能力,又能赢得广大民众的信赖,相信海丰人民必将这届政府的功绩铭记在心。就象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海丰县委、县政府超前规划和建造了长10公里、宽50米的县城二环路,这一决策对推进海城的扩容提质、加快海城的城市化进程、提升海城的整体形象等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今人们行进于二环路时,无不感叹当年海丰县委县政府有眼光、有魄力。因此,政府在作出一项重大决策之前,有必要倾听行家意见,多了解社情民意,多实地调查研究,这样就能避免“长官意志”,让决策更科学,让民众更信赖。(來源:汕尾日報魏伟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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