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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妇联迅速介入,督促公安机关全力追凶—— 维护汕尾受辱智障女孩合法权益
日期:2013-06-20 中国妇女报
智障女孩不幸被强奸,犯罪嫌疑人潜逃无法归案。 5月下旬,一封写给广东省政协副主席、省妇联主席温兰子的来信,披露了一宗发生在汕尾市海丰县梅陇镇的智障女孩遭强奸产子案。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省妇联已将此案列为重点跟踪的案件,目前当地公安机关正加大力度追逃犯罪嫌疑人。
一封求助信
写信人是汕尾市海丰县梅陇镇银丰村委会现年44岁的农民张某。张某在信中讲述,自己的女儿小张于1996年9月17日出生,被鉴定为“精神发育迟滞,无性防御能力”。2011年5月份左右,小张的姑母发现小张怀孕,经询问家属得知:2010年8月至2011年初,同村男子江平多次将小张诱骗至其家中强奸;2011年春节前后,在江平的介绍下,该镇朱某、叶某也多次强奸了小张。
2011年6月16日晚,小张在其姑母的陪同下,向梅陇镇派出所报案。当晚,江平被抓获,经审讯,江平对其与小张在自家中多次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供认不讳。6月17日,江平被刑拘。羁押期间,海丰县看守所报告显示江平患有浸润型肺结核,传染性强,属于不宜收押对象。6月19日,对江平的强制措施由刑拘变更为取保候审。6月20日,小张在其姑母陪同下,就被朱某、叶某强奸向梅陇镇派出所报案。当天,朱某被抓获,但其始终不承认强奸事实,派出所认为证据不足,当晚对朱某提取血样后由村干部担保回家。案件另一当事人叶某得信儿后逃逸,去向不明。
2012年2月9日,江平涉嫌强奸案移送县检察院审查起诉,之后,江平在检察院多次通知后没有到案,并潜逃在外。2012年3月2日,江平被县检察院决定批捕,同日被公安机关网上追逃。办案单位多次组织力量进行追捕,但均未成功抓捕。
小张于2011年10月5日剖宫产下一男婴,经DNA鉴定,该男婴为小张、江平所生。小张家属多次向梅陇镇派出所询问案件进展,未得到满意答复。
张某在信中表示,至今本案已过去两年多了,小孩一天天地长大,抚养费用自己根本无力承担,多次去派出所询问此案的进展均没有结果。他在信中请求早日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还弱智女儿一个公道。
全力追逃犯罪嫌疑人
接到来信后,广东省妇联迅速介入,6月4日至5日,省妇联派出的临时工作小组赴汕尾就该案开展相关工作。原汕尾市委书记郑雁雄批示,要求对此案依法查处。6月5日晚,汕尾市委副书记陈央赶赴海丰县亲自对案件进行督办。案件也得到了省公安厅的关注,各级公安机关正全力追逃。海丰县梅陇镇派出所已深入开展走访工作,发动村民提供线索。县公安局采取技术侦察手段,加大缉捕江平的力度。
目前,当地民政部门已将小张家庭纳入低保,并给付了前半年的低保费共1800元。梅陇镇党委还准备牵头成立包括公安、妇联等部门组成的工作小组,专题跟进对小张的经济补偿(包括孩子抚养费)问题,以妥善解决案件所涉及的民事纠纷问题。
记者从广东省妇联获悉,广东各级妇联将继续密切关注案情的发展,督促、配合相关方面做好工作,维护小张及其孩子的合法权益。(本报记者 林志文 通讯员 陈秋鹏 王飙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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