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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汕尾] 简评6.19陆丰医疗事故陆丰市政府新闻办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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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3 20:24: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版务管理 于 2013-6-26 16:06 编辑

由陆丰新闻办此次声明发布感觉到陆丰市政府从未有过的速度,本来应该称赞一下。但是详细看声明,发现这只是一篇标准的官方样板文章。
事件经过仅一天,便已出调查结果,不得令笔者称奇!打砸事出必有因,不可能家属一到医院就是为了打砸,当中必有诱因和过程,医院方面肯定存在过错,一个巴掌拍不响。陆丰市新闻办声明在医疗事故责任鉴定未出,未经第三方鉴定机构做出事故鉴定,主观认定将事故责任完全归咎于死者家属。打砸事件调查和新闻通稿竟用用医院一方说辞,没有公布现场监控视频,将一切过错归死者家属,一开始主观上有意向引导公众丑化当事人,,实为不公平,无法平息公众质疑!
陆丰市政府此新闻通稿,无疑是向公众表明政
站在医院一腰,医疗事故鉴定未开始,死者方面便处于弱势地位,没有公平公正可言。打砸者需要为打砸伤人行为接受法律制裁无疑,公众对此也是支持,但是政府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就此事件做出定论,相当草率缺乏考虑,必将引发公众广泛质疑!

笔者声明————本人与事件当事人无任何关系,请五毛水军自带重型武器。

此事公众有绝对的知情权,要平息公众质疑,必须要由非本地第三方医疗鉴定机构做医疗事故鉴定并且公布事发当时医院监控录像重新公布调查结果。千万不要说一个市的人民医院没有摄像头或设备故障没有当时录像 。

附陆丰发布通稿原文————

6月19日上午,陆丰市人民医院发生一宗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件。约有30多名城东镇上陈村村民对医院的急诊室、收费处、核磁共振室等部门的设备和门窗进行打砸和破坏,并殴打医院的工作人员。公安部门已经立案并成立专案组开展侦破工作。
    经查:6月17日21时,城东镇上陈村民患者陈*生(男,6岁)经急诊收住儿科治疗;18日晚上21时59分,患者父亲陈顺河向医院儿科医生要求将病患转至上级医院诊治,并承诺不需本科医护人员护送,后果自负(有签名确认)。当晚22时陈顺河办理病患的出院手续后。患者亲属陈某林私自通过一名保安人员陈某联系了医院一辆救护车(粤NM2840),司机陈某彪、急诊护士龙某梅及其亲属等七人同车离开医院往广州就医。19日凌晨1时15分,救护车途经广东省增城市时,患孩病情发生恶化,其亲属立即将病患送至增城市水电医院进行抢救,经半个小时的抢救,病患陈*生因病情恶化抢救无效死亡。19日早上5时30分,死者家属以陆丰市人民医院在病人转院过程中没有给患者准备好充足的氧气而导致患者死亡为由,把救护车连带患孩尸体拉回医院,并聚集30多人对医院一楼的急诊室、核磁共振室、西药房、收费处等部门的设备进行打砸,同时对前来劝阻的医院工作人员进行殴打,致医院5名工作人员受伤。其中1名医技人员被打断3根肋骨,两肺下叶挫伤,腰双侧椎弓峡部断裂,伤势严重。打砸行为严重扰乱了医院正常医疗秩序,致使医院急诊室、核磁共振室、西药房、放射科等科室工作中断五个小时。
    事件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汕尾市委常委、陆丰市委书记郑佳、市长邱晋雄作出批示:一要全力救治伤者,二要全力缉拿打砸嫌犯;三要尽快恢复医院正常工作秩序。陆丰公安局接警后,对该案以扰乱社会秩序案立案侦查,并对伤者进行伤情检验,对被损坏财产委托物价局进行价值评估,同时初步锁定了主要犯罪嫌疑人。
    目前医院工作秩序已经恢复正常,案件正在侦查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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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练武的人 + 1 为什么陆丰市的政府总是不敢面对问题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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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3 23:03:26 | 显示全部楼层
点击进入微信
陆丰需要公开公正,否则,社会风气永远都无法清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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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3 23:42:57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浪官方微博
陆丰市政府新闻办代表陆丰市政府的态度立场,从通报完全可以看出陆丰市政府发表言论草率随意,这已不是第一次。说明陆丰市政府是一个极不负责任的政府,发表言论就像酒喝多了肠胃畅放屁一样随便。也可以看出陆丰市政府是一个什么工作态度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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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3 23:45:26 | 显示全部楼层
海陆丰怪谈 发表于 2013-6-23 21:31
前市委书记说过了,没有天生的刁民。只有刁官,也就是说,刁民是刁官逼出来的

老郑书记人虽走了,却留下了这句名言,在这个烈日炎炎的夏天,尤其感觉一丝凉快。
感觉楼主和写贴的空先生的分析能力实在是值得我们学习,我也是隐约感觉新闻办文稿太快了,比公安机关的调查还快,既然如此,还要公检法和基层党政村委会干嘛?在新闻稿件加上一句,家属情绪稳定,当地村民情绪稳定就可以去谢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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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4 00:08:44 | 显示全部楼层
查证的结果是否齐备,不是一纸公文那么简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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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5 00:20: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深圳海陆丰市 于 2013-6-25 01:39 编辑
大木木 发表于 2013-6-24 17:43
面對如此不負責任的醫院,沒有法制的前提,人治社會正義公道就是個天大的笑話!
老百姓永遠命如草芥,我支 ...


说的好!法制最重要。如果医患矛盾能用法制解决,有利于社会和谐。
医院过去解决的办法是比较硬的,对农民群众毫无感情可言,平时有一群好用的卡数拥簇、女院长硬字当头,普遍老百姓都是顺着医院走的,发泄的就会被教育的。
看了视频,也是几个保安身影冲过去之后,场面就混乱起来了。所谓相打无好棍,相骂无好嘴,一些人员伤了,真是太没有必要了。公共场所的危机管理这一课,保安人员还是不懂,人多的时候,一句话就会导致人命损失,群情激昂,矛盾激化那一刻,就是天王老子也是拦不住的。要降温!不能火上浇油!习近平官够大了,也要笑眯眯呢。
患者讨说法,目的是减轻失去亲人的痛苦,医者父母心,如果会做领导的,应该以慈悲为怀,疏导为主,本着有责任就依法赔偿,没有责任就给予适当补偿的原则比较有利于社会稳定。相信群众要是狮子大开口,也不是能得逞的,有惯例可循的。女院长和群众打成一片、暴露出没有驾驭复杂局面的领导能力,给政府应急维稳和新闻发布造成被动局面,这样的管理水平会将大湖山变成水泊梁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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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5 07:37:27 | 显示全部楼层
就说打砸人民医院的事情,既要按照法律追究村民和保安殴斗双方的伤害案件,也要深究人民医院院长手插着腰对人民群众颐指气使、激怒群众酿成群体事件的领导责任,既要整治医闹,更要整治医院收红包态度好没有红包冷冰冰、内部管理混乱的领导责任。先处理干部,后处理群众,这样,才能让群众拥护。
只有走群众路线,才能长治久安。会干事的干部多的是,不合格的就下岗,违法乱纪的,就开除法办。
就不信,少了张屠户要吃带毛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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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3 21:14: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医院一定有监控的,这次事件中。不能把所有责任都推到死者家属身上,陆丰这样做。无疑是在抹黑陆丰人民的脸。
发表于 2013-6-23 21: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前医院工作秩序已经恢复正常,案件正在侦查当中。
 楼主| 发表于 2013-6-23 21: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海陆丰怪谈 发表于 2013-6-23 21:14
一个医院一定有监控的,这次事件中。不能把所有责任都推到死者家属身上,陆丰这样做。无疑是在抹黑陆丰人民 ...

打砸伤人确实不对,接受法律制裁是应该的,公众也是支持的。
但是一个巴掌肯定拍不响
在事故责任未定,现场录像未公布,政府便以主观认定医疗事故责任属于死者家属,并将打砸一事与医疗事故混为一谈,主观认定事件责任,完全没有公正公平,政府公信力在哪里?
 楼主| 发表于 2013-6-23 21:24:32 | 显示全部楼层
243600878 发表于 2013-6-23 21:16
目前医院工作秩序已经恢复正常,案件正在侦查当中。

既然案件正在侦查当中,那陆丰市政府的通稿已经对事件下了定论,毫无转弯余地,自打耳光不是吗?
 楼主| 发表于 2013-6-23 21:26:56 | 显示全部楼层
海陆丰怪谈 发表于 2013-6-23 21:14
一个医院一定有监控的,这次事件中。不能把所有责任都推到死者家属身上,陆丰这样做。无疑是在抹黑陆丰人民 ...

对,给人扣上刁民的帽子,绝对的官僚主义!
发表于 2013-6-23 21:27:21 | 显示全部楼层
か空ぇ蕩く 发表于 2013-6-23 21:21
打砸伤人确实不对,接受法律制裁是应该的,公众也是支持的。
但是一个巴掌肯定拍不响
在事故责任未定, ...

打砸医院肯定是不对的,但政府在公布事件同时把责任全推到死者家属身上,这样的政府有把百姓放在心上吗,再说了,打砸事件和医疗事故是两回事。不能混在一起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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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3 21:31:05 | 显示全部楼层
か空ぇ蕩く 发表于 2013-6-23 21:26
对,给人扣上刁民的帽子,绝对的官僚主义!

前市委书记说过了,没有天生的刁民。只有刁官,也就是说,刁民是刁官逼出来的
发表于 2013-6-23 21:31:3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一怀疑点,可能是陆丰医院配备,设备不完全,技术上失误,人为职业操守过失,就这点,该医院应负非常大的责任。(包括主诊医生)
至于死者家属打砸医院设备,应有录音监控呈现动作,最低是相片。
不能凭一纸公文定罪。(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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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6-23 21:32:37 | 显示全部楼层
海陆丰怪谈 发表于 2013-6-23 21:27
打砸医院肯定是不对的,但政府在公布事件同时把责任全推到死者家属身上,这样的政府有把百姓放在心上吗, ...

说得在理,本该如此。陆丰政府此通稿一出,医院腰杆必然硬了,因为政府已经将事件责任定性,公开为医院撑腰,必定影响调查结果的公正公平。政府应该本着不偏袒的公正中立姿态处理此事,政府签字出通稿的人国家白培养你了!
发表于 2013-6-23 21:38: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海陆丰怪谈 于 2013-6-23 21:39 编辑
陈显兵 发表于 2013-6-23 21:31
有一怀疑点,可能是陆丰医院配备,设备不完全,技术上失误,人为职业操守过失,就这点,该医院应负非常大的 ...

说得非常在理,这样的政府,这样的医院,这样的技术,这样的设备,百姓生命可否有保障啊?
 楼主| 发表于 2013-6-23 21:38:44 | 显示全部楼层
陈显兵 发表于 2013-6-23 21:31
有一怀疑点,可能是陆丰医院配备,设备不完全,技术上失误,人为职业操守过失,就这点,该医院应负非常大的 ...

陈先生说得在理,中立客观。可惜政府的作法不是这样子。
发表于 2013-6-23 21:58:32 | 显示全部楼层
か空ぇ蕩く 发表于 2013-6-23 21:38
陈先生说得在理,中立客观。可惜政府的作法不是这样子。

我只能用法律角度看问题,证据才是有力的「呈堂证供」。死者家属的心情极度悲愤的,有同情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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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6-23 21:59:55 | 显示全部楼层
海陆丰怪谈 发表于 2013-6-23 21:38
说得非常在理,这样的政府,这样的医院,这样的技术,这样的设备,百姓生命可否有保障啊?

技术及设备虽然不是先进,但是也可救命。关键是操作这些技术和设备的人。
陆丰政府在处理此事中,对医院存在的过错及可能存在的过错只字未提,一面倒偏袒医院方面,主观认定医院毫无过错。
虽然不是当事人,但也对陆丰政府如此不公处理感到气愤!
发表于 2013-6-23 22:00:21 | 显示全部楼层
か空ぇ蕩く 发表于 2013-6-23 21:32
说得在理,本该如此。陆丰政府此通稿一出,医院腰杆必然硬了,因为政府已经将事件责任定性,公开为医院撑 ...

一个小孩子也是有父母生的,他们这样草间人命。应该受到人民的谴责
发表于 2013-6-23 22:03:1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顶楼主!只有一天就结案,那么陆丰就不会这样乱了
发表于 2013-6-23 22:04:11 | 显示全部楼层
陈显兵 发表于 2013-6-23 21:58
我只能用法律角度看问题,证据才是有力的「呈堂证供」。死者家属的心情极度悲愤的,有同情一面。

真不知道现在的社会是怎么了,人性进化到这样的程度。到底是谁的错呢,一个小孩子就这样葬送在他们手上,他们还是不是人,他们也有孩子啊,
 楼主| 发表于 2013-6-23 22:05:20 | 显示全部楼层
陈显兵 发表于 2013-6-23 21:58
我只能用法律角度看问题,证据才是有力的「呈堂证供」。死者家属的心情极度悲愤的,有同情一面。

同情归同情,但是对于打砸,不管出于何种原因,公平公正法律制裁相信广大人民都是是支持的。
气愤的就是官僚主义和明摆着偏袒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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