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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0 02:5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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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理想零陸陸零 于 2011-5-20 03:02 编辑
依然晴朗 发表于 2011-5-19 15:43
取不取缔,决策权在政府有关部门,
他们怎么思考,怎么看三轮车问题,最终决定三轮车命运。
我个人之见 ...
本人以为,除非汕尾在十年内会举办“省运会”以上的大型文体活动,否则三轮车在十年内不可能也不能在汕尾消失!所以当务之急是研究怎样去管好三轮车?而不是讨论该不该取缔的问题。我说过假设目前政府有能力把汕尾的非法三轮车全部取缔,剩四百部合同期未到的“合法电动车”经营,那么造成的直接结果就是这四百部车一定大幅度提价;给市民带来乘车难(车少了)、乘车贵的不良现象。根据汕尾、海城市区(对陆丰不了解)的现实情况,由于道路小、杂。。。(特别是汕尾市区,面积小、路途短),以及汕尾市民的出行习惯(最好能载到家门口),的士和公交车想在三轮车被取缔之后分一杯羹,是没多大可能的。
综上所述,汕尾目前还是不宜完全取缔三轮车,要安排“下岗”人员的就业问题比取缔三轮车难得多,几千个三轮车业者如果安排不妥,很容易造成较大的社会隐患,目前不取缔而采取疏导、规范的方法来管理三轮车,也让政府少了取缔后安排就业的压力。所以只能通过科学管理(本人一直认为要适当增加合法牌照发放量,降低合法三轮车的准入门槛)、规范营运等手段去营造汕尾三轮车的营运环境和有效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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