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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6 03: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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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林委员说“要把垃圾带回家”,我想想问问林委员:带回家后用不用再扔出去?难道每家每户都要修造“焚化炉”,自己处理生活垃圾?
汕尾的环境卫生问题长期得不到改善,归根到底还是政府部门为政不力的问题!
1:环卫局长诉苦说工资低,没人愿意干。如果真的经费不够,你们不会根据实际情况向人大反应,向财政要钱吗?我就不信汕尾市政府宁愿汕尾垃圾遍地而不肯拨款改造!
2:垃圾桶没地方放?这真的是一大笑话!堂堂政府部门的市政设施竟然会怕了商户!什么条例你们都能定,为什么合法摆个垃圾桶的条例你们就不能定?
3:城市规划 为什么汕尾居民的生活垃圾会扔在马路上?因为没垃圾箱、垃圾站(不是垃圾桶,太小,装不下每晚每个片区的生活垃圾)给他们扔!如果环卫局长说我们有三个垃圾站啊!那么请问:你想让市民扔一袋垃圾要走多长路?花多久时间?解决办法是根据住户、人口等实际情况,立例、制定、修建相当比例;一定距离的适合放置居民生活垃圾的垃圾池(箱、站)。
4:加强公民教育,政府周期性、持续性组织公务员队伍上街清扫卫生,为人民服务,带个好头,这样才能早日提高市民的卫生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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