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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应经济发展需要,将汕尾海关从汕头海关划入深圳海关
盧本哉
广东省七大海关管辖范围
广州海关:广州市(除广州市黄埔区、萝岗区部分区域及增城市以外的区域)以及佛山、肇庆、 韶关、清远、云浮、河源。
深圳海关:深圳、惠州。
汕头海关:汕头、潮州、揭阳、梅州、汕尾。
拱北海关:珠海、中山。
黄埔海关:广州市天河区(一部分)、黄埔区、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萝岗区(一部分)、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州保税区、广州出口加工区以及增城市、东莞市。
江门海关:江门、阳江。
湛江海关:湛江、茂名。
随着深汕特别合作区的建立,深圳、汕尾两市间的经济合作越来越紧密。为了提高深汕合作区内企业的报通关效率,提高合作区的效率,应该将汕尾从汕头海关关区划入深圳海关关区。
2002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结合现实经济运行中的需要,将惠州海关从黄埔海关划入深圳海关。而今天的汕尾,面临同样的问题,海关总署应该未雨绸缪,提前调整关区设置,将汕尾划入经济联系更紧密的深圳海关。
转载自百度汕尾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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