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冤!惠州市法院涉嫌徇私枉法,激起民怨!
陈述:本人黄怀流,陆丰人,有三子,惨遭老年丧子,大儿子命丧心肌梗塞,二儿子遇车祸离世,已是不幸至极。而今三儿子在2011年12月9日在惠州市惠东县被三名凶徒残忍杀害,手段极其残酷,闻者无不发指,实乃畜生所为。判决日在2013年6月17日,结果却让本人和所有人无法接受----!
案情:两名凶徒用水果刀、锣丝刀残杀黄家三儿子49刀后,见其还在挣扎求生,另一名凶徒持菜刀在其脖子上残忍的给了致命的两刀。确认其死后就用电线捆绑手脚,再用床单包裹尸体,抛在百多公里外的荒野。然后抢走死者的4万元现金两台手机和一辆小车逃逸悠悠。对这三个凶徒,广东省惠州市法院竟以抢劫罪名判了两名凶徒死缓,一名无期。
分析:凶徒杀人致死后再抢劫再致抛尸!显然是故意杀人行为,应当判于死刑。法院避重就轻,判决均以抢劫罪论处,显然不符真理。重点是,三名凶徒,第一名是黄家人前往凶徒老家抓到并送往公安机构(法院对此人的判决竟然是自首)。第二名是黄家拿出1万元办案经费后,家族派出八名男士协助四名民警抓获(法院的判决还是自首)。只有第三名是自首行为。法院判决结果是:抓到的两名说立功补过行为,判死缓,自首的判了无期。
如此草草掩法,究竟天理何在!!! 短评:公正执法,不是台词! 借全国网友呼吁,还我三儿一个公道,还我国一个私法公正!!!
陆丰人不能白死!惠州市法院涉嫌徇私枉法,激起民怨!(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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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西子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