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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jllhc

[陆丰] 陆丰人不能白死!惠州市法院涉嫌徇私枉法,激起民怨!(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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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3 10: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7-13 11:05:0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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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3 11:14:4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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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擦 天下乌鸦一般黑啊
发表于 2013-7-13 11: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声援!
发表于 2013-7-13 12:06:2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大木木 于 2013-7-13 12:08 编辑

再一次說明:中國的法制就是一坨屎!

強烈支持您的維權行動!還死者及家屬公道!

隨便說一下:人人生而平等!哪裡的他都不能白死!
发表于 2013-7-13 12:35:58 | 显示全部楼层
太残忍了。。。对这些社会人渣,,抓到就应该五马分尸,在鞭尸,,,跟他妈的还讲什么法律,,,要是这些垃圾杂种人渣懂法,就不会抢劫杀人抛尸啦。。。。。。。中国的法律就是不严,,有两次以上的抢偷就应该直接枪毙,看以后这些死人渣好敢不敢,,,,,,还死者一个公道吧。。。。。
发表于 2013-7-13 14:26:36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发表于 2013-7-13 14:52:53 | 显示全部楼层
让汕尾从各村派一支民兵去支援
发表于 2013-7-13 18:04:16 | 显示全部楼层
从案情上分析,法院对被告人的行为定性为抢劫罪,应该不会错。因为抢劫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又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法院判处被告人死缓,存在量刑不当的问题。
发表于 2013-7-14 10:33: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杀人致死后再抢劫再致抛尸!这样只判死缓。哪我们去杀人不抢劫也不抛尸!最多也判10多年吧??
真奇怪的法律!
发表于 2013-7-14 12:56:14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发表于 2013-7-14 18:36:03 | 显示全部楼层
斗志永不息 发表于 2013-7-12 13:52

怎么还笑呢?无语。。。。
发表于 2013-7-14 18:37:40 | 显示全部楼层
难道法律在金钱和权利面前低下头了??????
发表于 2013-7-14 18:41:2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杀人即遂,又情节严重,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建议委托律师辩护!!!!
发表于 2013-7-14 19: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天下乌鸦不只是一般的黑,啊!
发表于 2013-7-14 19:50:47 | 显示全部楼层
食番薯配菜补 发表于 2013-7-14 18:36
怎么还笑呢?无语。。。。

菜补兄,点错了表情。表叔就是天生面带微笑惹的祸
发表于 2013-7-14 22:35:5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发表于 2013-7-14 22:39:47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中国司法说的是“大案讲政治、中案讲影响,小案讲法律”。现在看来应该是什么案都讲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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