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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郑溢涛

[论汕尾] 这样子的幽壹也比某类人可爱些——兼答吴钩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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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3 20: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7-13 20:15:0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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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篇文章后,我对郑溢涛的看法有所改观了!有些东西别人怎么说我们就怎么听,当听到真相后才知道内幕是什么,你继续坚持你的看法和做法,根本没有错,有的错就是太过于坚持,没有与人同污合流。
发表于 2013-7-13 21:40:10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浪官方微博
华山论剑。
发表于 2013-7-13 21:41:4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海儿008 于 2013-7-13 21:52 编辑

郑兄犯糊涂了,本来是7月的事怎么说成9月的了:
“91日,我在与乡贤罗林虎先生的微博对谈中,说了一句:“林虎兄,学艺要精!”(我是觉得他在有些问题上是浅尝辄止的,这大概也是不少人的通病),林虎兄显然不太高兴,请我自己先照照镜子!我感觉他胸怀不够豁达,同时我也提到了幽壹:“幽壹胸怀(也)有问题。”惹得幽壹兄半小时内与即我宣布绝交!(绝交的过程,见附后的“微博往来”)
93日下午看到幽壹与我“绝交”后写的《关于郑溢涛先生》,我当即预告当晚发帖回应,因有事晚归未写。过后一想,不回应也罢!但,今天,我还是略为答复吧——”
发表于 2013-7-13 21:56:10 | 显示全部楼层
9月1日,我在与乡贤罗林虎先生的微博对谈中,说了一句:“林虎兄,学艺要精!”(我是觉得他在有些问题上是浅尝辄止的,这大概也是不少人的通病),林虎兄显然不太高兴,请我自己先照照镜子!我感觉他胸怀不够豁达,同时我也提到了幽壹:“幽壹胸怀(也)有问题。”惹得幽壹兄半小时内与即我宣布绝交!(绝交的过程,见附后的“微博往来”)

郑某心躁眼花,可怜!
发表于 2013-7-13 22:01:36 | 显示全部楼层
私人恩怨要私底下解决,不要老在网络上丢人现眼,老以为自己水平多高!整天高呼“为民请命”但在海丰政府实行“一证先行”的计生政策方面问题选择回避!和陈治赠先生比起来,就连一陀屎都不如,只能说是一个屁污染着“汕尾市民网”的空气。
 楼主| 发表于 2013-7-13 22: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郑溢涛 于 2013-7-14 12:34 编辑
海儿008 发表于 2013-7-13 21:41
郑兄犯糊涂了,本来是7月的事怎么说成9月的了:
“9月1日,我在与乡贤罗林虎先生的微博对谈中,说了一句: ...


你说得对!我打错字了,是7月的事,已改过来。
发表于 2013-7-13 22: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发表于 2013-7-13 22: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办法,周树人的继承人,每次都是错了再来修改,就不知他是不是报纸的稿子每次都搞错了,等读者看出问题,他再出来跟读者说,打错了。
发表于 2013-7-13 22:28:27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发表于 2013-7-13 22:49:38 | 显示全部楼层
再次印证网络至理名言:“知耻近乎勇,不知耻近乎神勇!”。
楼主,可惜汕尾无专科精神病医院,所以在汕尾地面无法为你正式定性。
发表于 2013-7-13 22:51:37 | 显示全部楼层
哎,幾個文人越來越像潑婦罵街一樣,天天喋喋不休
发表于 2013-7-13 23: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溢涛好眼花,欢迎继续出错!
发表于 2013-7-13 23: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郑溢涛 发表于 2013-7-13 22:11
你说得对!我打错字了,是7月的事!

反正市民网是你爸,欢迎出错!
发表于 2013-7-13 23:20:4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热闹!
发表于 2013-7-13 23:23:47 | 显示全部楼层
谁将一伙人都归到本水身上,唯有眼花心浮的郑溢涛!
发表于 2013-7-14 00:49: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幽壹 于 2013-7-14 01:24 编辑

嗯,既然郑溢涛先生点名了,晚上也发来短信,那我就回复一下吧。其实,我一向很少泡汕尾市民网的,事儿比较多,没那么多时间。偶尔有空才来看看,回复一下值得回复的贴子。因此,现在才经其提醒看到这一贴子。

从郑溢涛先生这篇文字来看,郑溢涛先生思考了这么多天,还是没想透,我到底为什么要与其绝交。

一、其实,最为关键的是,最近几个月,阁下屡屡在汕尾市民网公开拿话来套我,非要逼我就某些事某些人表态站队。记得我早前在回贴之中已经告诉过郑溢涛先生:你和别人争吵是你的事,不要无端扯到我头上来。郑溢涛先生当时的回答是,要扯到什么人是他的自由。对此,我当时深表无语,但还是顾及多年友情,没作理会,任其继续。

本来,这已经涉及到底线了。我要结交什么人,或者,我对某些事要不要公开发表看法,以及我要发表什么样的看法,都是我个人的自由,无须你来指指点点,更不劳你把我的名字扯进去,非要逼我站出来表态。毕竟,我不是你的手下,你也没发工资给我,我要说什么做什么自然不劳你多事。因此,这才是我真正不能容忍的。

这次阁下与罗林虎兄发生争执,又无端端地把我扯进去,让我躺着中枪(我之前相当一段时间内与阁下无任何交集),实在是让我感到忍无可忍(这也是我当时怒问他到底有完没完的原因,我讨厌其一再无端端地把我牵扯进去)。我当时觉得若是再不站出来说几句,而继续保持沉默的话,阁下极可能会越来越放肆。但是,我还是给你机会了。结果,你反而一再说我的举动反证了你的无端指责,那我也就没办法,只得与阁下绝交了。我想这也是做为人的一种本能:既然阁下已经一再公开认定我胸怀有问题,那我自然无必要与阁下再结交下去了。

二、事实上,我对阁下之前的所言所行,本来也没太在意,过去也就过去了,是阁下非要无端把事情扯出来说。看看阁下最近公开怀疑的对象,几乎把身边的同事、朋友或“敌人”都一一点名了,有必要这样整天疑神疑鬼吗?况且,如无真凭实据,就算心里怀疑,也不能公开指名道姓吧?何况,我根本就没对阁下做过什么或说过什么,阁下有什么道理这样指名道姓来指责我?拿事后的所谓“反证”说事,这不搞笑吗?

我这个人,一向快意恩仇,所以不会像其他人那样,可以任你公开在网上信口开河。

不管是不是朋友,凡是有理的,我都会接受;无理的,若不是朋友,那我也不会太当一回事;但若是朋友,还来无端指责,那就别怪我反击了。

三、这次公开与阁下绝交,多少也有要对阁下“当头棒喝”之意。最近这几个月,包括吴钩兄等朋友都看出来了,阁下似乎越来越沉迷于“学鲁迅而不可自拨”。对比一下我与阁下公开绝交前后阁下的表现,似可看出,多少还是有些许作用的。希望是真的有所助益。

四、至于阁下的敢言的对象究竟是谁,这些年做了些啥事,我想各位网友也是有目共睹的,我就不再多言了。

五、说实在的,如果阁下真是批评我写的文章或看法,像我上次与叶良方前辈那样(红头船一事),就一些问题真刀真枪地干一场,那我反而丝毫不会放在心上。这么多年来,明里暗里,骂我或批评我的人,还少吗?我若一个个都要生气,那岂不是早就气死了。可问题是,阁下所作所为,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

六、还有,阁下究竟是在真学鲁迅,还是在假学鲁迅为名行其他,我想各位网友也是有目共睹的,我也不再多言了。

七、阁下的名声是好是坏,绝不可能是我一个人所能颠覆的。相反,恰恰是阁下最近一年多来在汕尾市民网的所言所行,才令阁下有现在的“名声”。因此,这个帐似无必要算到我的头上来,我个人自觉没有这么大的能量。我前贴对阁下的评述,是据阁下近一两年在汕尾市民网的所言所行而言,相信各位网友也看到了,都是据实而言,因此,似谈不上什么出“恶言”。

八、对了,在我与阁下公开绝交之后,阁下在微博上曾公开放言要扳倒我。我在这里也借地一并回应一下吧。其实,我一早就说过了,我只不过是陆河的一个耕田佬哥,勉强算是粗通文墨,平常在忙碌之余,有空闲的时候,在网上码点字而已。因此,本就无所谓“倒”或“不倒”。就像我ID下面的注语,我只不过是一个“汕尾无名小卒”而已,本来就是趴在地上的。所以,倒也好,不倒也好,我都是这样的我。

九、最后,作为曾经的朋友,我还是那句话,劝君从今往后,“说真话做真人”,“我手写我口”,无须凡事都言鲁迅,三句不离鲁迅。好好想想吧。我想,若能悟透,对阁下一定会有所助益的。

好了,我就回复到这里吧。我想也已经说得很透了,无必要再继续下去了。反正我前帖也已经说过:从今往后,阁下要怎么说我,我都悉听尊便。祝好!
发表于 2013-7-14 13:38:3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里再顺便说说“砍瓜切菜”的问题——。。。这个人,其实几年前与我在南方网的“岭南茶馆”有过论争,当时我感觉他的思维取向与言语姿态极像吴钩,吴钩也表示认同我的这个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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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郑霸主一记耳光先,当日行一善:就上网的历史来说,我可以断言,你郑溢涛比我晚多了。但是南方网我从来没去过,更不知道什么岭南茶馆,估计是你们那帮汕尾文人打情骂俏的根据地,你们好好回忆当年缠绵的情愫吧,别扯上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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