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岁时,喜欢隔壁家的小男生。只是因为每次吃橘子,他都会剥开分我一半。 6岁时,小学一年级,喜欢班里的学习委员。只是因为巴结他,可以迟交作业。 10岁时,喜欢举行升旗仪式时,扬起红旗的那个少先队员。只是因为阳光下站得笔挺的他小脸蛋红扑扑。 13岁,喜欢班里的数学老师,因为他我竟然喜欢上了从小到大最讨厌的数学。后来,他调走了,我最大的收获就是,这么多年数学一直很好。 16岁,喜欢大一届的学长。他站在台上用充满磁性的成熟声音朗诵一篇长稿子,比身边那些奶油小生有魅力多了。 19岁,有个固定的男朋友,伤脑筋的是,他是个典型的懒猪式宅男。进屋浓烈的脚臭味总是让我内牛满面。厨房内摞起的脏碗,总是残留着不知哪一天的剩菜剩饭。直到,我在满是污垢的饮水机里发现了一只活蹦乱跳的小强,我们才彻底over。这段感情给我的阴影就是,再也不喝桶装水了。 24岁,遇见一个极品经济男,一分钱掰成两半花。牙膏用到完全挤不出来了,用剪刀剪开蘸水用。跟这样的男人过一辈子,估计一条内裤都要穿几十年。 28岁,面临青春凋谢的年纪,却遇上了一个满脸横肉的土豪。当我想要LV,二话不说给我立马拿下。当我想要开宝马,他立马把自己的座驾让给我骑。身边的人都让我抓住机会,要是等到30岁黄花菜都凉了,怎么也比不过年轻靓丽的小姑娘。土豪对我穷追不舍,我却不知如何是好。 土豪总是用各种名目送我高档礼物,有一款礼物确实打动了我冰冷的心。当我嫌自来水不干净,他掏钱给我安了台艾沃净水器。净化后的水,甘甜可口,晶莹透亮。对于我这个对水质要求极高的人来说,做饭煲汤都成了件享受的事情。我以为,我就要敞开心扉接受他了。 直到前几日,遇见了4岁时喜欢的隔壁家小男孩。他已经发福,还牵着个孩子。他看着我的目光,就像是癞蛤蟆看着天鹅般。 其实,兜兜停停,出落成白天鹅的我,最怀念的不过是4岁时,那个分我一半橘子的人。他会细细挑了橘子上的白皮,喂给我吃。 年幼时,我们喜欢一个人仅仅只是因为喜欢,后来我们喜欢一个人,更多喜欢的是除却这个人之后的物质。如果是你,你会选择爱你你不爱的土豪金,还是选择现在已不复美好的旧情人?求点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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