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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汕尾] 献血达人“爱心的哥”——记汕尾市区出租车司机雷用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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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4 10:18: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献血达人“爱心的哥”——记汕尾市区出租车司机雷用清
时间:2013-10-23文章来源:汕尾日报 

  雷用清,男,1970年出生,重庆梁平人,现为汕尾市区一名出租车司机。2002年至今,他已无偿献血累计达到48000多毫升,先后获得了广东省无偿献血银奖、国家无偿献血金奖等殊荣。除此之外,他还经常发动乘客和老乡参与无偿献血活动。
  雷用清出生在重庆的一个穷苦人家,七岁那年父母离异,上学成了他最奢侈的事情。“小时候家里穷,就趴在教室外面的窗户上偷学,后来老师在期末考试的时候,给了我一张试卷,我考了全年级第一名。”雷用清回忆说,“最后这位老师就让我去上学,课本全部都免费了。” 这是雷用清一生中碰见的第一个好人。1983年,13岁的雷用清带着校长和邻居东拼西凑的七块八毛钱离开家乡,只身一人来到汕尾打拼。
  然而,雷用清当时根本不知道重庆到汕尾到底有多远。怀里仅有的七块八毛钱,他时时精打细算,一分钱也不敢乱花。“在武汉时,我把兜里仅剩的一块五毛钱都用在住旅馆,连吃饭的钱也没了。”他说,幸运的是他碰到了平生的第二个好人,那位好心人请了他去吃饭。“第二天我醒过来的时候,发现兜里多了一张武汉到广州的火车票和二十块钱。”受到了陌生人的帮助,在雷用清幼小的心灵深处,播下了感恩的种子。于是他暗自下定决心:一定要以这些好人为榜样,为社会多做一点好事。
  此后,他顺利地到达广州,所剩的钱已不够买往海丰的车票,但他还是先上了车。当售票员正要赶他下车时,此举被一位残疾乘客阻止了,这位好心的乘客还帮他付了全程的车票。初到汕尾,他在一间砖厂工作,虽然平日的工作很辛苦,但他过得很充实,也积累了不少经验。“那会儿一天只赚一块八毛钱,可确实学了不少东西。” 雷用清如是说。
  被问及常年坚持无偿献血的初衷时,他解释说:“我只是想为社会做点事。献血可以挽救别人的生命,如果我每个月去献两次血,就可以救上两个人,也就是救了两个家庭,我心里就觉得很开心。”2002年,他选择了开的士谋生。
  “有一次,我现场目睹了车祸,看到满地都是血,第二天我立马就去献血,献了400毫升。”回忆起2002年发生的事,雷用清依然历历在目。还有一次,雷用清正在汕尾去陆河的途中,突然接到血站一工作人员的电话:称逸挥基金医院一位产妇大出血,急输O型的血小板。挂完电话后,雷用清二话不说,立刻调转车头赶返汕尾。“当时车速很快,在路上又碰到交警,我就跟交警说我要赶着去献血救人,这位交警很理解我,开着警车给我带了一段路。”雷用清告诉记者,庆幸的是他及时赶到医院献血,这个产妇最终也得救了。
  就这样,雷用清开始了他的无偿献血活动。十多年来,他一直坚持献血,用自己的热血挽救他人。根据规定,献全血是半年献一次,每年最多只能献两次,至目前,他的献血量达到48000多毫升,以普通输血每次500毫升计算,雷用清至少能挽回96个人的健康甚至生命。许多亲人和朋友在他的影响下,也加入到无偿献血的队伍中,这其中还包括了他的爱人和小孩。在平时载客的过程中,如果得知乘客要去献血时,他不但免费接送,还附加其他热心服务。“遇到一些乘客如果没吃早餐就去献血的,我就会递上几块面包先给他们吃。大家都是为社会献一点爱心,这是好事来的。”他说。
  雷用清用他自己的方式——无偿献血来恩报社会。“献血的年龄国家规定是18岁到55岁,我准备献到55岁。”雷用清笑着说。
  在朋友眼中,雷用清不仅积极参与献血,而且经常在社会上做好事,用行动践行着雷锋精神。他曾经从两个人贩子手中救出两名少女。“我给了她们三百块钱,叫她们买票回家,但是她们到了海丰又倒了回来,我得知她们是湖南江永人后,就把她们安全送回家去了。”雷用清说。有一次在载客途中,雷用清得知车上几名乘客要去寺庙看望一位身患脑瘤的僧人,他爽快地塞给乘客100元,并委托他们代为慰问。
  雷用清还曾经用肩膀背起三名因车祸跌落山谷的重伤人员,开车将他们送到医院进行抢救,并自行预付了医药费3000元。有一次,他看到荷包岭的路上一名老人倒在血泊中,他立即将老人送往医院抢救,却被误认为是肇事者,并无辜赔了3000元。而他却说,过去了也就没什么了。“这件事刚开始时让我觉得很冤枉,但是后来想想,自己是亏钱不亏理。
  滴水之恩,涌泉相报。雷用清称,在困难关头时,很多好心人施以援手帮助了他,他们的义举让他学会了感恩,他要多做好事来回报社会。他表示要用自身的实际行动践行着这份“爱心事业”,希望能够做更多的好事,让雷锋精神永远传递下去。(记者 卓科荣)
楼主有话说:
雷用清,一名原籍重庆的新汕尾人,10多年来坚持在汕尾无偿献血累计达到48000多毫升,用自己的热血挽救他人,同时还经常发动乘客和老乡参与无偿献血活动。本人曾在血站数次与他接触,非常佩服他的义举,有一段时间他每隔28天就到血站献血小板一次,他戏说到了献血周期如果不去献手就有点痒,其实他内心是想尽可能多地献血,使更多的患者受益。此外,对于其他无偿献血者他力所能及地给予支持,他是一名的哥,他的名片后面注明“凡到血站参加无偿献血的免费接送”。他是当代的活雷锋,十分值得我们学习。
10月18日,捷胜中学卢献金老师往学校上课途中,因车祸致肝、脾均破,内出血不止,急需大量用血。虽经城区教育局发出紧急通知,号召全区教师踊跃献血,并有100多名中小学教师参与献血,无奈因病情较重,卢老师英年早逝,令人惋惜。此事再次引发大家的思考——如何让救命血不再紧张?我想可从献血达人雷用清找到答案,如果所有健康的人都象雷用清那样坚持定期参与无偿献血,使血站的血液库存有足够的数量,那么我们的亲人、朋友需要紧急输血时就能做到随时供应,不必再等待电召献血者来紧急献血,早一秒用上血就多一分生的希望。
这几年来,在汕尾参与无偿献血的爱心人士越来越多,但献血量仍不能满足临床日常需要,有些血型仍偏紧,这就更需大家积极参与,并定期献血。
顺就这篇报道向大家普及一些无偿献血知识:
1、上述报道雷用清赶到医院献血救产妇与实际有出入,按国家规定,为保证血液质量,一般不实行医院紧急献血,献血都是血站、献血屋或献血车进行,机采血小板只能在血站进行,且还需要在血站对所献的血液进行双人双试剂的各项检测(医院一般没有此类专项检测),确保血液合格时才能派发到医院。
2、报道提到献全血每半年一次,但没有提到雷用清参加机采血小板的情况,事实上雷用清较多时间都是参与机采血小板的,按国家规定每28天可献血小板一次(最新规定可缩短到14天),每次可献1-2个单位血小板,每个单位血小板可按800毫升全血计,所以他11年能献48000毫升。
                                         

                                             海儿008
                                            2013-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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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4 10:28: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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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献血达人致敬。
发表于 2013-10-24 10:47:06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浪官方微博
致敬。
发表于 2013-10-24 11:35:03 | 显示全部楼层
向他致敬!
发表于 2013-10-24 13: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样的,敬礼!
发表于 2013-10-24 13:51: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一个问题也值得血站和医院思考:

为什么捐血是义务的无偿的,血价却是高企的让病人最头疼的贵?为什么亲人愿意献血给病人还是要高价收费?为什么病人急需血时,医院卖血前还要亲人免费捐血??

这些不合理的事件不解决,百姓献血就没有动力了,所以血荒。
发表于 2013-10-24 13:52:15 | 显示全部楼层
问问郭美美的玛莎拉蒂有没有沾着市民献爱心的鲜血?
发表于 2013-10-24 14:20:12 | 显示全部楼层
曾经爱你 发表于 2013-10-24 13:51
有一个问题也值得血站和医院思考:

为什么捐血是义务的无偿的,血价却是高企的让病人最头疼的贵?为什么 ...

我也有同样的疑问,但是疑问归疑问,我还是去献血了。
发表于 2013-10-24 14:21:0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位的哥好样的,有没有入选感动汕尾十大人物啊?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4 14:56: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海儿008 于 2013-10-24 14:57 编辑
曾经爱你 发表于 2013-10-24 13:51
有一个问题也值得血站和医院思考:

为什么捐血是义务的无偿的,血价却是高企的让病人最头疼的贵?为什么 ...

作为一名无偿献血志愿者,在平时进行无偿献血宣传时,确实发现很多人都被这些问题所困惑,这是造成无偿献血工作难以推广的原因之一。本人试进行如下解答,希望能解除大家的困惑(首先声明,本人并非血站或卫生部门的人,亦非替他们代言,本人只是热心想推动无偿献血,让我们的亲友需要紧急用血时不再缺血):
1、实行无偿献血制度后用血为何仍要交费?
《献血法》第十四条规定,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
病人临床用血时交纳的费用实质是血液的成本费,不是血液本身的价钱,因为血液是无价的。由于血液要经过一系列严格的筛选加工过程才能用到病人身上,需耗费一定的人力、物力;而且采集到的血液不是100%袋袋合格,不合格的须严格处理销毁,这又需要一笔费用。用血收取成本费的做法也是国际惯例,如美国、日本、欧洲等发达国家已实现无偿献血制度,其公民临床用血时同样需交纳血液成本费。
汕尾市无偿献血者免费用血规定所称的免费用血,就是指免交血液成本费。血液收费标准全省统一,由省卫生厅和省物价厅制订。
2、无偿献血后免费用血报销规定
偿还报销对象:
病人在临床用血前本人、其配偶或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已在本市参加过无偿献血的
偿还报销标准:
(1)无偿献血者献血后其血液经检验合格的可按下列标准享受免费用血:
   A、无偿献血200ml以上者,本人可享受无限量免费、优先用血权利。
   B、无偿献血累计600ml以上者,本人可享受免费用血、其配偶和直系亲属(无偿献血者的父母、子女)可享受献血量两倍量免费用血。
(2)无偿献血者献血后其血液经检验不合格者,本人仍可享受与献血量等量的免费用血。
(3)无偿捐献血小板1U(2.5×1011)以上者,除享有上述权利外,还可享受捐献血小板量5倍量免费用血,其配偶及直系亲属(无偿献血者父母、子女)可享受捐献血小板量2倍量免费用血,无捐献血小板者,不享受免费使用血小板的权利。(摘自汕尾市中心血站网站资料)
发表于 2013-10-24 15: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向 雷师傅 致敬!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4 15:54:01 | 显示全部楼层
SUSAM 发表于 2013-10-24 14:20
我也有同样的疑问,但是疑问归疑问,我还是去献血了。

另一个问题就是互助献血,也就是因手术等需要输血时大都被告知需要患者的亲友去献血后才能用上血。本人对这一制度也持保留意见,认为这并非是明智之举,但也理解血站及医院的苦衷,主要原因是血液供应缺口大,单靠平时自觉无偿献血的人还远远未能满足临床需要,所以很多地方只好根据《献血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为保障公民临床急救用血的需要,国家提倡并指导择期手术的患者自身储血,动员家庭、亲友、所在单位以及社会互助献血。”实施互助献血,通过患者及家属动员更多的人参与献血。当然如果是患者的直系亲属参与无偿献血,如果符合免费用血规定的,可到血站报销相关用血费用(这往往有很多人不太清楚这一政策,因而没能享受到自己应得的权利)。
如果大家都象雷用清那样定期献血,无偿献血队伍庞大了,献血的数量多了,也许在不久的将来汕尾供血紧张的局面消除,那互助献血制度也会自然废止。这也是无偿献血志愿者一直想推动的工作之一。
发表于 2013-10-24 16: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人说。咱们献了血。然后给人拿去买。咱们献来干什么。可我想,不管他们把血怎么处理。但最终会用在病人的身上,(他们总不至于偷偷拿去喝了吧)如果因为某些问题。你不献,我不献,他不献,那么急需用血的人就是用钱也买不到啦,所以我去献血了啊。不管怎么样。血最终还是会用在需要人的身上。
发表于 2013-10-24 16:14:16 | 显示全部楼层
致敬!.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4 16:57:16 | 显示全部楼层
海陆丰怪谈 发表于 2013-10-24 16:10
有人说。咱们献了血。然后给人拿去买。咱们献来干什么。可我想,不管他们把血怎么处理。但最终会用在病人的 ...

如果大家都不献血,势必造成恶性循环,用血更紧张。赞同你的观点,只要自己捐出的血液能真正用在患者身上,能救治病人就是我们参与无偿献血的目的。
发表于 2013-10-24 17:53:2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10-24 20:04:53 | 显示全部楼层
致敬!
发表于 2013-10-25 00:07:01 | 显示全部楼层
海儿008 发表于 2013-10-24 16:57
如果大家都不献血,势必造成恶性循环,用血更紧张。赞同你的观点,只要自己捐出的血液能真正用在患者身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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