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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 汕尾市银监分局是对农行系统违规事件的存在包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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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6 00: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天地万物2012 于 2013-11-6 00:38 编辑

        受害人陈海生,男,汉族,住汕尾市海丰县解放南路,是海丰县附城海龙红木傢俬厂业主(权属人)。
    受害人于2013年7月24日已向省银监局反映过《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尾分行复函质疑及要求上级部门调查的申请》的书面反映情况(附4项证据材料)。但我受害人在2013年7月29日收到汕尾市银监分局的复函,对其内容感到气愤和不满。复函的内容是极度不实,不负责任以及没有对情况认真的核实,草草作岀对我的敷衍!没有对我所诉求的违规事项作出正面的回应?汕尾市银监分局也没有提供出说服力的依据?其汕尾市银监分局采取避重就轻的做法和掩盖事实,自从我向广东省汕尾市分行反映情况(2011年12月12日)至今已经一年多(18个月)过去了,现汕尾市银监分局是对农行系统违规事件的不作为,和包庇之嫌。
现受害人对汕尾市银监分局的复函一一指出不实和质疑(附答复函复印件)
该《答复函》讲明了是经调查“关于贷款抵押资料《征地协议书》被借出的问题,该《征地协议书》是被许锦兴借出,借出的目的是为了将其处置后以收回您所欠贷款本金15万元。”我受害人现问银监部门:银行的抵押物可以随便写张条子借出吗?就算借了还了吗?“借出的目的是为了将其处置后以收回您所欠贷款本金15万元”,请问是个人处置还是银行处置?有何处置依据?银行的抵押物可以随便借出用来处置他人的财产吗?如果这样,银行的人不是个个大发横财吗?
该《答复函》讲明了没有任何债务清偿协议。说明了没有贷款抵押人任何手续,其抵押物不见了。
该《答复函》讲明了“谁向农行海丰县支行交付清偿借款的款项,有无授权,
是经调查,该15万元欠款系许锦兴受您父亲陈世荣的委托代为归还”。
我受害人现问银监部门:有何依据证明我(80岁)父亲陈世荣的委托,请拿出依据来公布于众?没有就是栽赃陷害他人。陈世荣能委托许锦兴拿走陈海生的抵押物吗?荒唐!分明就是在包庇犯罪人员。
该《答复函》讲明了是经调查“《征地协议书》由谁取走的问题。是被海丰县附城镇人民政府收回”。我受害人现问银监部门:第一条已讲明给许锦兴借走《征地协议书》怎么变成了附城镇人民政府从银行收回不是自相矛盾吗?以及有《转让厂房用地协议书》和《关于要求我海龙红木傢俬厂征地协议收回,由皇齋食品有限公司征用的请示》报告,我受害人现问银监部门:请问有原件吗?在那?内容与银行有何关系?
   以上回复银监部门没有拿出任何依据向受害人证实,分明就是在包庇。也说明汕尾金融部门的腐败!我受害人要求银行归还我抵押物海龙红木傢俬厂《征地协议书》原件难道有错吗?难道受害人不应该拿回抵押物吗?
附图:银监无理无据的复函
照片 006二银.JPG 照片 007.jpg
汕尾市农行的荒唐复函
IMG_0327.JPG
受害人还在手里的农行手续
IMG_0332.JPG
犯罪的借条
IMG_借条0712.jpg
公安局调查原行长的陈述
IMG_0690二刘.JPG
请尊重有事实证据的言论,不要再次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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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6 02:53:55 | 显示全部楼层
点击进入微信
喜欢看这样的民事纠纷,农业也算大家伙了啦,我表示积极围观!
发表于 2013-11-6 08:03:55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浪官方微博
在银行里的抵押物怎能借出的?
发表于 2013-11-6 09:27:44 | 显示全部楼层
证据充足的话,走法律程序吧,拖得越久对自己越不利
 楼主| 发表于 2013-11-6 13:03:14 | 显示全部楼层
zxc1125 发表于 2013-11-6 08:03
在银行里的抵押物怎能借出的?

当时的农行纪委书记利用工作职权在受害人全不知的情况下,仅凭临时借用60天的(借条)拿走了受害人抵押物,并且通过利用伪造签名、手指摸和虚构欠所谓的买主20多万元必须土地抵债的事由,欺骗镇府相关部门进行非法变更受害人的财产。详情见本网的帖子,但许锦兴作为陈海生农行贷款审批人和陈木强转卖该厂给陈海生的见证人(有亲笔签名)的事实存在,许锦兴无法抵赖的事实。案卷编号190证据、农行《抵押借款契约》证据。
 楼主| 发表于 2013-11-6 13: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荒如溪 发表于 2013-11-6 09:27
证据充足的话,走法律程序吧,拖得越久对自己越不利

现在程序是敷衍老百性的,犯罪人员肯定是到处拉关系,他们以程序拖时间,他们的技巧利用程序拖时间搞了一点又一点话题让你一次又一次按程序上访,就是一次上访几个月。他们搞多少话题你就有多少个几个月。
 楼主| 发表于 2013-11-6 13:27: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东金申 发表于 2013-11-6 02:53
喜欢看这样的民事纠纷,农业也算大家伙了啦,我表示积极围观!

这不应该是民事纠纷,这是窃取银行国家财产,银行国家财产能仅凭(借条)拿走吗?如果可以,银行的人都可以用(借条)拿走几百亿都没问题了。
发表于 2013-11-6 18:55:22 | 显示全部楼层
天地万物2012 发表于 2013-11-6 13:27
这不应该是民事纠纷,这是窃取银行国家财产,银行国家财产能仅凭(借条)拿走吗?如果可以,银行的人都可 ...

有道理!关注
 楼主| 发表于 2013-11-10 15:00:20 | 显示全部楼层
许锦兴从农行利用工作职权仅凭《借条》以所谓的临时借用60天方式,其《借条》的形式是虚构伪造的,从农行非法拿走受害人陈海生的抵押物海龙红木傢俬厂93年《征地协议书》原件并加以利用为目的。是许锦兴无法抵赖的事实。证明了许锦兴从农行以非法手段拿走受害人存在银行保存的抵押物属国家保管财产。
 楼主| 发表于 2013-11-12 22:51:43 | 显示全部楼层
汕尾市农业银行资产管理部门仅凭许锦兴所谓的《借条》将陈海生的抵押物给许锦兴非法拿走的行为,是明显的严重违法行为。
 楼主| 发表于 2013-11-22 02:17:53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正道是沧桑
 楼主| 发表于 2013-12-10 01:11:58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正道是沧桑
 楼主| 发表于 2014-1-16 01:35:53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正道是沧桑
 楼主| 发表于 2014-2-8 01:39:26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为何是沧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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