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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资讯] 统计局回应房价上涨1.5%质疑:为全年平均涨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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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3 21:37: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报讯(记者胡红伟张家齐)国家统计局25日披露,去年我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5%,昨日多方人士表示出质疑。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报道,国家统计局中国经济景气监测中心副主任潘建成解释说,之所以数据和大家的感受有差距主要是时间造成的。去年我国房地产价格呈现前低后高走势,年初惨淡,年尾红火,但综合全年数据并不是很高,1.5%指的是全年的平均涨幅。

          “涨幅和实际感觉不一致”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去年全国70个城市房价整体上涨1.5%,其中新建住宅价格上涨1.3%,二手住宅价格上涨2.4%;房屋租赁价格下降0.6%。
          国家信息中心高级经济师祁京梅昨日表示,这一数字和她个人对房价变化的理解有所偏差,这需要看统计局具体的样本数据。
          昨日,地产商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也在个人微博上提到就此和业界人士的交流,“统计局刚公布的70大中城市的房价去年涨了1.5%,你信吗?”在某网站近6000条关于统计局昨日数据的微博文章中,大多表示质疑,认为“国家统计局应当解释一下统计口径。”
          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相关人士昨日在一个发布会上表示,根据该协会的估计,去年房价的上涨幅度和统计局所披露的“有不同看法”。该人士给出的估计数字,无论是大中城市,还是小型城市,涨度都远高于1.5%。“上涨1.5%,这和我们实际感觉不一致。”该人士表示,根据之前所做的月度报告,增幅经常在20%到30%。
          牟增彬表示,该机构没有专门统计过各个城市的房价平均涨幅,但是根据该机构统计的重点城市去年的房价涨幅,1.5%的平均涨幅过于低,与市场的体验差距很大。去年该机构统计的北京、上海、深圳等主要城市的平均房价涨幅都在40%以上,北京平均房价上涨幅度超过4000元。
          推算涨幅与公布数据悬殊
          据1月份媒体报道,从统计局按月公布的“商品房销售面积和销售额增长情况”,2009年前11个月,全国累计销售商品房7.5亿平方米,实现销售额3.6万亿元,销售面积和销售额同比分别增长53%和86.8%———销售额增长比销售面积增长快了33.8个百分点。业内人士表示,由此不难计算出,2009年前11个月全国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同比上涨了22%,此数据曾被多家权威媒体报道。
          据昨日央视报道,以上述方法推算,2009年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同比上涨为24%,与本次公布数据悬殊。
          统计局刚公布的70大中城市的房价去年涨了1.5%,你信吗?
          ———潘石屹
          咋感觉把那个小数点去掉才靠谱呢?
          ——kingsmart
          去年70个大中城市房价上涨1.5%。与感觉严重不符!
          ——forcode
          看了统计局的数据,真想狠狠地给自己几个耳光。去年房价才涨1.5%,为什么不买房?
          ——scalarize
          专家建议政府数据应公布计算方式
          北京理工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周毕文表示,统计不同城市的平均房价技术难度很大,不同城市、不同城区、不同类型的房价数据都不一样,和个人的感受有差距是正常的,但去年全国房价大幅上涨现象普遍,如果没有合理的解释,将会影响政府今后的公信力。他建议,政府应该公开计算方式,如各地统计部门上报的数据是多少?是否如实申报了?每个月度、每个城市的涨幅等,化解市场的疑问。
          去年房价涨幅究竟几何

        期待建立能真实反映房价的权威指标体系,更期待官方的统计数据不要和老百姓的感受相去甚远。
          国家统计局2月25日公布的《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去年我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5%,其中新建住宅价格上涨1.3%,二手住宅价格上涨2.4%;房屋租赁价格则下降0.6%。此统计数据立即引发争议,某网站的调查结果显示,高达94%的网友认为该结果“严重失实”。
          2009年3月份以来,在积极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的刺激下,房地产市场重回急涨的态势,主要城市的房地产价格和交易量都创了历史新高。同样以国家统计局的数字为例:2009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比上年增长42.1%,商品房销售额43995亿元,比上年增长75.5%。其中,商品住宅销售额增长80.0%。
          这是一个简单的换算:在销售面积增长42%的情况下,如果全年价格涨幅只有1.5%,很难想象商品住宅销售额能增长80%。
          以北京为例。自2009年6月份开始,官方的数据就显示,新建住宅销售价格指数同比涨幅呈现加速上升的态势,12月份到达全年最高点,上涨13.2%。从价格看,2009年第四季度四环内的期房均价达到了25907元/平方米。而2008年,同样据官方数据,四环以内住宅期房均价为15581元/平方米,如果扣除政策性住房因素,四环路以内住宅期房均价为16892元/平方米。即使以扣除政策房因素的16892元/平方米的价格计算,2009年房价全年涨幅为53.4%。
          考虑到深圳、广州、上海等一线城市的房价涨幅和北京大同小异,在2009年全国大中城市的房价涨幅不管以什么统计方法计算,都要超越1.5%的涨幅。再退一步,如果全年涨幅真的只有1.5%,连活期存款利率都不到的收益,很难想象有那么多的资金疯狂进入房地产业炒房。
          自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地产销售价格的统计指标于2005年7月创立以来,对其权威性和真实性的质疑就从未停止过。
          2005年至2008年是中国房地产价格急涨的几年,也是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密集出台的时期,按照该统计指标显示的房价涨幅依然不温不火,该指标统计结果显示:2006年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上涨5.5%,2007年比2006年上涨7.6%,2008年比2007年上涨6.5%。如果按此统计结果,自2005年至2008年,中国房地产价格的累计涨幅不会超过50%,而事实上,在这4年时间内,全国的房价保守估计至少翻倍。
          自1998年房改以来,中国房地产就缺乏一个比较准确的统计体系,所谓的“房地产指数”,全国更是混乱。国家发改委统计的是70个大中城市的价格指数,各地又有自己的价格指数,房地产经纪机构更是各取所需,自编指数,造成了信息和价格的乱象。为此,期待建立能真实反映房价的权威指标体系,更期待官方的统计数据不要和老百姓的感受相去甚远,否则,统计本身就失去了价值和意义。
          马光远(经济学博士)
          房价上涨1.5%的荒谬推论
          国家统计局近日公布的《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去年我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仅1.5%。有关专家称,统计数据和居民感受之间总是存在一定差距的,“总体来说数据可以接受”。
          但笔者的看法与有关专家有所不同,虽然凭的只是直观感觉,感觉不一定对,不一定精确,而统计局则凭的是定量分析、精确计算,但算来算去只是涨了1.5%,对这个数据,笔者真是想去相信,却怎么也说服不了自己。
          1.5%实在是一个并不高的涨幅!它比2.25%的一年定期存款利息还低,它只相当于今年1月份CPI的涨幅(也是国家统计局的数据,也是1.5%)。也就是说,去年房价的涨幅还赶不上钞票贬值的速度,也赶不上定期存款的速度。由此,可以轻易得出几个这样的推论:
          一是“房虫都是杨白劳”。眼下很多人痛恨房虫,说他们的炒作囤积抬高房价。可是他们顶着债、冒着险,炒得很辛苦,挨着别人骂,一年下来,收益却是个零。
          二是“地产商都是活雷锋”。他们并没有暴利,他们应该把钱存银行吃利息,而不必那么辛苦地为社会建房子,到头来收益还少很多。
          三是“房地产企业都在做假账”。种种数据显示,去年房地产企业不仅业绩再创佳绩、而且有着很好的现金流。但这怎么可能呢?房价一年才1.5%的涨幅,他们的利润率应该下降才是。
          四是“房奴都愤青”。他们不遗余力奔波于各个楼盘去买一天一个价往上涨的商品房干什么?不如勤快点,多跑跑国家统计局,跟他们搞清楚,这些房价年涨幅只有1.5%的70个大中城市究竟在哪里,不就行了?说不定还能买到个降价房。
          至于新发布的“国11条”,说要遏制房价过快增长,看来也是没搞清楚状况。上涨1.5%是再正常不过,再健康不过,涨个十年八年何妨?老百姓住房幸福指数只会一年比一年高,调控房价毫无必要。
          可以看出,以上推论虽是荒谬的,但都是基于1.5%的数据而得出的,结论的荒谬应是缘于数据的荒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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