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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资讯] 集体户口可买房 “三年社保”成摆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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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2 10:30: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浪乐居讯(编辑 罗金婷) 穗5条关于“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提供购房之日前五年连续缴纳三年以上社保或个税证明,限购一套住房。”的规定,有不少网友提出疑问,挂靠在南方人才市场的集体户口在此政策下是否具备购房资格?
  南方人才市场办理户口挂靠业务的负责人表示,挂靠在南方人才市场的集体户口在购房时按照广州本地户籍来认定,因此不受上述规定的影响
  此外,据了解,目前人才市场只接收异地人才和本科生,不处理积分入户的情况。而靠挂人才市场取得集体户口资格,需符合申请年龄、学历、工作单位等要求,且需一次性签约三年,380元/年。
  不过,该负责人也表示,最好是在今年年底前办理,因为明年有可能要增加户籍管理费
  而编辑在走访珠江新城交登中心时也了解到,只要户口是挂靠在单位或者南方人才市场,就可按照本地户籍来购房。
  这就意味着,集体户口在广州购房并不受所谓的“3年社保”条款的约束。
  此外,关于夫妻双方购房资格的问题,交登中心负责人表示,夫妻双方只要其中一方满足广州户籍这一条件即可不受限购令的限制

社保.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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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2 11:37:1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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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2 11:41:1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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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不会有这样情况
发表于 2016-5-17 08:40:4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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