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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汕区] 深汕“特别合作区”落地 合作期限为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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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5 14:02: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深汕“特别合作区”落地 合作期限为30年
来源:21世纪网-《21世纪经济报道》

  深圳经济飞地正式落子汕尾。

  5月21日,深汕特别合作区授牌仪式在广州举行。在行政架构上,深汕特别合作区分别设立工作委员会和管理委员会,实行合署办公,为广东省委、省政府的派出机构,委托深圳、汕尾市委、市政府管理,赋予地级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深汕特别合作区的规划范围包括汕尾市海丰县的鹅埠、小漠、鲘门、赤石四镇,总面积463平方公里,规划控制面积约200平方公里。合作区的合作期限为30年,从2011年至2040年止。

  对于合作区之于广东的战略价值和深远意义,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这样描述:“深汕特别合作区的探索建设,与横琴岛开发、中新(广州)知识城等一样,也是广东着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排头兵的重要举措、重要平台。”

  按照“一年起好步,三年打基础,五年大发展”的目标,到2016 年,深汕合作区基本建设成“基础设施较为完善、体制机制成熟运转、各个功能区基本形成”的广东重要的高端产业基地、粤东重要经济增长极,逐步形成现代化综合性新城区和全国区域合作创新示范区。

  广东省委党校副校长陈鸿宇指出,深圳与汕尾,一边是过度拥挤没有发展空间,另一边是有大量闲置的土地和发展相对滞后,两者优势互补、紧密合作就可在东翼沿海地带再造一个或数个深圳。

  “一心、二轴、四片”布局

  一开始就瞄准电子信息产业,注重它的链条式发展。

  本报记者获得的《深汕(尾)特别合作区基本框架方案》规定,深汕特别合作区将重点发展包括高端电子信息、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现代产业。

  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引进企业招商过程中,合作区特别注重项目的自主创新能力,而不仅仅注重梯度转移比较低端的产业。合作区一开始就瞄准电子信息产业,注重它的链条式发展。这样高起点、高立意的定位也有赖于深圳的介入。

  深汕特别合作区是以深圳(汕尾)产业转移工业园为基础进行建设。该负责人表示,特别合作区有共建的内涵,虽然也有这种深圳强大的资源、产业优势的辐射作用与“双转移”的因素,但深汕特别合作区更强调它发展的独立性和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结合性,而不仅仅是辐射体。

  据深汕特别合作区总体规划,该区将形成“一心、二轴、四片”的空间结构。

  “一心”即中部小漠新城区,主要发展交通门户、商业商务、物流仓储、核心居住;“二轴”,即沿海岸线发展海岸经济轴,以及沿深汕高速、324国道、厦深铁路等发展电子信息、先进制造业的腹地发展轴。

  而在“四片”的规划中,则各具特色:东部的鲘门为特色旅游区,主要发展特色餐饮、滨海旅游、休闲居住等;南部填海区为临港工业区,以新能源、精细化工、临港工业为支撑;西部的鹅埠主要是高端产业区,以电子信息、先进制造、高新产业为特点;北部的赤石为生态建设区,主要发展生态屏障、 生态旅游、会议研发等。

  新型利益分成机制

  合作区财政体制执行“省直管”模式。


  方案明确,到2020年,成为超过2000亿元GDP的重要增长极。到2030年将实现包括工业、科技、教育、物流业、服务业、新城区在内的总部经济与基地经济一体化,GDP将超过 5000亿元。

  按照双方的分工,深圳主要负责投入、开发、招商、管理等,主导开发经营;汕尾则是负责社会管理、征地拆迁等,主导社会环境。

  方案还规定了特别合作区的利益分成机制,合作区的财政体制执行“省直管”模式,委托深圳市全权代管,并授权深圳市管理和审批合作区的财政预决算,报广东省财政厅备案。

  方案明确,特别合作区财政对深圳市、汕尾市(含海丰县)的体制关系是:合作区产生的地方级税收在扣除省按体制规定的获益部分后,由深圳市、汕尾市和合作区按25%、25%和50%的比例分成。

  2011年-2015年,深圳、汕尾两市将各自所得分成收入全额返还合作区;2016-2020年,深圳、汕尾两市将各自所得分成收入的50%返还合作区。

  化解缺地危机

  深圳真正解决土地供应压力还是需要城市的扩张。


  广东省委书记汪洋曾提出:“深圳1900多平方公里的土地,已经支撑了30年平均25%以上的增长速度,人均GDP全国第一,堪称世界奇迹。现在,深圳的土地开发强度全省第一,到哪里去寻找下一个发展阶段呢?”

  土地供应紧缺的事实背后,深圳产业发展的空间已急剧缩减。近几年深圳的土地供应只能优先保障市政府明确的重大产业项目等用地需求,向总部用地、高新技术产业用地等倾斜。

  《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提出了土地由以往增量扩展转向存量优化和调整,进行大范围的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

  本报记者从深圳市规划国土委了解到,2011年度深圳将供应土地22.92平方公里,其中工业用地仅2平方公里:40%为新兴产业用地,35%为高新技术与先进制造业用地、18%为总部经济产业用地。很多计划增资扩产的企业找不到土地。

  北京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国强指出,深圳真正解决土地供应压力还是需要城市的扩张。

  于是,463平方公里的深汕特别合作区就成为深圳经济寻求新空间的“出路”。

  陈鸿宇指出,汕尾的优越条件包括:一是区位条件比较优越。二是地形地貌对工业项目限制小,适于工业开发;岸线长,适于建设支线港万吨港口。港口与成片的未开发土地组合好,便于形成相对独立、规模适中、港城结合的工业新城。三是基础设施配套比较优越。

  这正是深圳一直极力推动合作区快速运转的主要动因。

  “特别是汕尾的土地开发潜力大,土地价格相对较低,升值空间大,可较大幅度减少投资成本。以上这些恰好是深圳下一个发展阶段所需要的。”他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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