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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12月29日),市政府召开全市第二轮县(区)志终审会,对《汕尾市城区志》、《海丰县志(1988-2004)》及《陆河县志》进行审查验收。市政府秘书长、市地方志书审查委员会主任郑少棉出席会议,市府办相关负责人、市地方志书审查委员会全体成员及县(区)相关分管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会上,各县(区)分管负责人及市地方志办相关负责人分别对志稿编纂、初审情况、复审情况及终审进展情况进行了介绍。市地方志书审查委员们在听取介绍后,一致认为3部县(区)志稿总体上指导思想明确,政治立场正确,志稿资料内容丰富,体例应用得当,行文规范简洁,较全面、系统、客观地反映各地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状况,基本突出各地特点特色。尤其是《海丰县志(1988-2004)》稿,篇目合理、逻辑严密、文字精炼、内容丰富,全面反映了海丰县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和现状。通过现场票决,3部县(区)志全票通过终审。
郑少棉指出,按省政府的部署,确保相关志书在2012年底前高质量出版,任务依然艰巨。他要求抓好终审后志书的修改:各级政府2012年地方志工作要确保做到“四不变”,即修志热情不变、修志队伍稳定不变、修志办公条件不变、修志经费保障不变;各地部门要认真梳理好意见,结合实际修改志稿;审查委员会成员应更加重视志稿审核工作,履行职责,严格把好质量关;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做好汇报,安排好资金,同时做好志稿公示工作,确保我市相关志书成为经得起社会评判,经得起历史考问的佳志。(记者 黄淑慧 实习记者 陈左环)时间:2011-12-30 录入员:莫笔弘 阅读数:[66 ] 文章来源:汕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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