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在深圳市红十字会器官捐献协调员植瑞能的见证下,19岁的钟慧珍为59岁的父亲钟成求签下了器官捐献志愿书,决定捐献所有有用的器官。 钟慧珍一家住在汕尾市海丰县黄羌镇的一个村子里,她很小时,母亲就离开了家,钟慧珍就与大伯、父亲、叔叔一起生活。父亲没读过什么书,钟慧珍学习成绩却不错,初中毕业考到海丰县城一所民办高中。高中一学期学费3000多元,钟慧珍每月还需要500元零花钱。“350元是我的伙食费,150是路费。”高一开学没多久,她就休学打工。“不是我不想读,而是家里实在太穷。” 休学的钟慧珍到电子厂打工,每月工资1800元,她留下200元零花,其他的都存起来,想挣够学费再回去读书。 钟成求20多岁时因参加亲戚葬礼,被土炮炸伤右手,落下残疾,多次打工求职都未果。眼看女儿读高中学费负担越来越重,钟成求四处央求亲戚给他找工作。 2013年10月,钟成求在亲戚介绍下到深圳市龙华新区一家工厂当保安员,一个月有2300元收入。“爸爸找到工作,我也回去读书了。”钟慧珍说,每个月爸爸都将工资的一半寄给她。 4月2日,接到父亲工厂打来的电话,钟慧珍慌了神。父亲工作期间突然头晕难受,让人顶班一小时回去休息,“没想到他躺下后就没有醒过来。”钟慧珍说,当她和叔叔赶到龙华新区人民医院时,父亲已在重症监护室昏迷不醒。(深圳新闻网) |